我的电动车在小区楼下丢失,已报警。我认为物业存在管理缺陷,与我的车辆丢失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如下:
1、物业提供不出监控记录;
2、合同规定:单元门口应设置监控点,但事实没有(物业声称是开发商没安装的原因,我认为合同写了物业负有安全管理责任,虽然开发商没装,但物业应根据合同及实际管理需要使用公共维修基金配备监控而不应该把责任推给开发商);
3、合同规定: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应有出入证管理,但未实施,因小区为新小区,多数业主仍在装修过程中,每天有大量外来人员每天出入。
鉴于以上三个原因,不知物业应承担多少赔偿?百分之多少为宜?
谢谢!
因为单元门口未设监控,而我的车又必须经过单元门口,所以我认为这和电动车被盗有一定关系。
1、小区有专用的收费存车处,但我不知道(我07年7月份入住,平时上班很少在家),就把车放在了不收费的普通车棚内,我住的楼门没有监控(其他地方都有); 2、因大多数业主都没交08-09年的物业费,故我也没交; 3、丢车的当天我向小区保安报了案; 4、物业公司说物业费中的“保安”费只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且只
想请问下相关律师,小区内白天被小偷撬门盗窃,业主是否可以要求物业管理赔偿损失? 是否有法律规定陪赔偿多少? 是否可以要求物业赔偿全部损失?
我家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2010年7月购买的电动车,10月24日15:00停在自家楼下门口处,25日9:00出门发现丢失,经与物业联系查询监控无任何线索。请问此种情况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我住百步亭花园华庭,按时交了物业管理费,7月的一天,停放在小区内的电动车,突然发现不见了,我们电动车进出小区都要发和交牌子,找物业交涉,他们说没有责任。请问,物业有无责任?谢谢!
我在小区居住以来一直未拖欠过物业费,前两天我的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我找到物业要求赔偿,小区物业以所收物业费价格较低为由拒绝赔偿,因此我就拒交物业费,但小区物业却以不交物业费停了我家的用电。并且还是如果还不交物业费等到冬天还会拒绝给我们供暖。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办?物业公司对于我丢失的电动车
请问我的电动车中午停在小区内,锁着,下午就丢失了,物业有没有责任。 注:小区内又监控,没人看。自己从监控中找出失窃全过程。小区出入无登记。白天保安不巡逻。 是否可以拒缴物业费,合理合法么?
头天晚上车还在楼下停放,早上起来大概6点左右发现车没了,之后我去城北分局报了案,分局也拍照取证了,证实车的确在小区内丢失了,然后我就去找物业,物业持着置之不理的态度很是叫人恼火,我没欠过物业费,也没欠过停车费,停车费的发票上注明的的汽车管理费,那天晚上整个小区停电所以也看不到监控录像,你说我该如何办
您好,我是小区的业主.昨天我的电动车在单元楼道里丢了.监控录像里看到小偷堂而皇之的骑车出小区大门,小区说是封闭小区,但这一年来进入根本不需要小区卡.夜间应该关闭大门,可小区没有履行看管义务,事发时是凌晨四点多,小区大门还是大敞开的,给小偷提供可乘之机,我去物业协商,物业经理说他们没有责任,说想赔偿我只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