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的房子现在还是我公公的名字,现在我们想过户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我一家人都是残疾人靠低保,我们也是拆迁户。我们是2002年拆的2009年年底分的,现在就是不知道买卖合算还是赠与合算,还有应该交多少税,房子是137.85平方米在温州上田小区
我在湖南常德县城开了一个门面,是做门窗生意的,面积大概有60个平方左右,可生意不太好,这几个月都没什么事做,可税务的要我交3000元国税(去年没交的),然后每个月交300元,我都没生意,还要给请的人开工资,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个体工商户营业额不到5000元不用交国税,是这样的吗?我到底要不要交国税呢?
我从单位辞职时同单位签了竟业补偿金协议,单位同意补偿金在最后发工资时一次性全部付清,但要交税,这样我要交出很多税,请问交税合理吗?
治安队假装无身份证住宿试探家庭旅馆,需要罚款3000合理吗?
近期长沙发生某枪杀案,对于旅馆管理严格。治安队假装无身份证住宿,旅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号码,但旅客说不记得,后旅馆一再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号码,旅客答应出去拿衣服后告之其身份证号码,旅馆就收了住宿费。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治安队要求旅馆罚款并拘留,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