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女性,南充市顺庆区的户口,以前在国营单位工作十多年有赏解除解除合同,2008年8月被南充市顺庆区政府招聘为综治巡控队员,一直工作到现在,现在听说综治巡控队要交给公安局,将解聘年满45岁的人员。我还有一个多月就满45岁,与综治办签订的劳动合同7月底才到期,工作中年年都是先进,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请问单位有权解聘我吗?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
请问,关于劳动者方面法律除了劳动法,工商赔偿等还有什么相关法律吗
本人刚刚接触法律,想出事劳动法相关的领域,不知道看哪些法条合适?如果可以告诉我从事这一领域的相关建议就更好了,谢谢
您好,快递延误18天至今未收到,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怎么赔偿
1月11日寄中通快递从福州到长沙,13日到长沙,14日又原路返回福州,至今未退回,问题: 1、收件时收件员并未告知长沙方面快递因过年已停运。 2、咨询中通快递相关人员称公司规定15日停运,而13日到长沙被退回、 3、邮件退回并未接到收寄双方均未接到电话通知(有留详细电话)。 4、邮件到达福州后至今仍未派件(29日)
如果工伤鉴定九级但是用人单位不肯按法律规定赔偿,应该怎么办?求助什么机构能够解决?谢谢
我父亲去年十月在煤矿发生工伤,鉴定为九级,但煤矿方面不肯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赔偿,而且少很多,私了不了,该怎么办呢?找哪个部门会管这事呢?谢谢
请问国营企业开办的独立法人企业应该具备什么条件?资金应该怎么出资才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这里有一家大型的国有企业;在94年成立了一家在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但是因为现在该企业想要破产,在对该企业进行破产审计后发现,该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资金只有上级拨付的;没有企业自筹的,一直到该企业申请破产之日也没有自筹资金这部分,按照高法【1994】4号规定,该企业是不是应该作为不具备真正的企业
律师您好,我爸因工伤去世后,单位每月给我妈发几百块生活费,最近一年,因煤矿整顿,没有经济效益,单位只是不定期的发了三次数额不等的生活费,当年签订赔偿协议时,没考虑到这些,也就没做约定。请问,单位因为没效益,就可以不给工亡家属生活费吗?对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还有,如果单位倒闭了,我妈的生活费由谁支付
请问关于大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转入学校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是哪部法律法规
请问关于大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转入学校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是哪部法律法规?
我去年10月份进入这家公司,是外资的,今天公司主管说部门人员太多为由让我走人,我想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有没有赔偿,如果有我可以向公司要求多少赔偿?
我和男朋友分手一个月了,在此期间多次威胁我要对我家下手、对我下手、到我单位来闹事,但都未行动。以他要死来让我给他个机会。每天几十个电话、十几条信息,造成我无法专心工作,夜里也一遍遍打电话,严重影响了我的睡眠。曾经电话接通不说话,只有喊叫,还用沙哑的声音告诉我,你等着!曾多次欺骗我说在我单位附近,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