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已经香港公司,但实际工作是在广州;目前为止没有注册国内的公司。通过另外一个公司签劳动合同,雇佣人员。请问长期如此是否合法,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
老板是日本人,没有在中国注册过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在进公司之前跟老板签了日文的雇佣合同和一份中文的保密协议。因为考虑到自己的权益无法维护的原因以及公司内部的矛盾,现在准备辞职,但是老板以保密协议为要挟,要求我不能在同行业企业工作,否则将向我索要违约金。我不知道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老板是否有权利这么做呢
公司只有几个股东,并没有真正的员工,也没有收入。在雇佣员工之前,是否可以暂时不办理社保,等有了员工再
公司只有几个股东,并没有真正的员工,也没有收入。在雇佣员工之前,是否可以暂时不办理社保,等有了员工再说?
公司只有几个股东,并没有真正的员工,也没有收入。在雇佣员工之前,是否可以暂时不办理社保,等有了员工再
公司只有几个股东,并没有真正的员工,也没有收入。在雇佣员工之前,是否可以暂时不办理社保,等有了员工再说?
中国的公司,工作地点也在中国,员工也是中国人,但是公司拿一个国外注册的公司名称和员工签一年合同,半年
中国的公司,工作地点也在中国,员工也是中国人,但是公司拿一个国外注册的公司名称和员工签一年合同,半年后发生劳动纠纷,公司不承认该员工是他们国内公司的员工怎么办?合同上规定有纠纷时按照中国法律处理。这样怎么办?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美国公司,仅在香港进行了注册。业务实际都在大陆,且聘用的都是中国员工。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合规? 另外,该公司一直都未给员工签订合同,保险也不是五险。在法律上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 请问下 注册了的公司 是不是必须要给员工底薪 如果没有
你好 请问下 注册了的公司 是不是必须要给员工底薪 如果没有底薪是不是要被法律处置
律师你好:请问没有在工商局注册的公司,员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支付双倍工资
律师你好:请问没有在工商局注册的公司,员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局会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