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因广乐高速路征地与隔村发生纠纷,有三·四亩,土地使用证是我们村的《82年证》,我们村一直没耕种,隔村离这块地近他们种了一亩多,一种就十几年,征地时他们以此为依据要平分征地款,他们的依据可成立吗?我村该找哪些部门处理??谢谢!
我村批给我宅基地已经35年了,当时批宅基地村长和书记只是现场说说,并没有文字档案,90年土地使用权确权。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实际测量确权,当时办理了一部分土地使用证,后来没有下文。92年我南邻居和我闹纠纷,我上土地管理局查土地档案,南邻居有地籍调查表1份,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里面有宗地草图1一张,画有东西长和南
原告:第一伦承包6人,90年至95增加3人(有人外迁,进别人3人),96年大儿子外迁,2000年全家搬回老家,随后全家户口也迁走。2008年回原地要回土地。能不能索要土地?
我叫托合提•库尔班 ,男,家住拜城县察尔其镇17村3组,为农民,联系电话:15209972577,邮政编码842300。因土地使用合法权益爱到侵害。侵害人是吐尔洪•吐尔逊,职务为拜城县察尔其镇纪检委书记,17村负责领导,电话号码:13999061751。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承包17村集体所有的50亩地, 被乡纪检委书记吐尔洪
内黄县法院执行村集体企业40间厂房,不带土地使用权,已流拍了,要抵债给我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要我们坼房,咋办?该厂于1986年建厂时以每亩1500元将土地交企业使用,法院提取到合同规定,“40亩土地作价60000元,只参加利润分红,不付利息”。我要求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法官说,不能执行集体土地。请给予帮助为感!
原本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转租给了村外的一个厂,租金分配给了农民,四五年后,该厂居然在农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了集体土地证,若拆迁的话土地补偿就属于那个厂而不属于这个集体的农民,村委的做法有什么不合理之处?农民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办理土地证得厂并没有给集体组织一分钱,只是村长串通一气搞到了证,村长要付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