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就推倒了我的房子前缘,并且说根据镇政府规划你们重建,结果一直拖到今年三月份。他们再次把我的房子夷为平地。我问他们要赔偿,他们说没有赔偿。而且把我的货也损失了一部分,还丢失了一些货架和其它的东西。拆完房以后他们才给我打的电话。这个房子是我单位给我搞经营的(承包经营)而且债权债务全在我名下。你说怎么办?电话:13519333089
我方当初装修房子时专门问过二楼的住户 他们同意后我们才在房子天井内搭建彩钢板 做成封闭的天井 但当搭建完成后 二楼住户要求将西侧彩钢板上浇上水泥 让我们帮他们家西侧窗台敲掉并做个晒台 我方不同意做 1因存在安全隐患 2费用由我家全部出3所有要求必须满足于他们 也就是说要听她们的 我们不同意 他们就不承认当初同意
新实施细则中 第五章附则中关于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是否包括户口在拆迁房屋内,居住满一年,但它处有自有产权房的状况?(该产权房为自行购买,未享受过任何福利分房及拆迁补偿)
我父亲的老宅因复垦需要,房屋已经被拆除,请问这样的拆除该怎么补偿?村委会称不允许再建房。复垦就是为了增加耕地面积,不允许再建,哪怕在别的地方。还有,我父亲曾在自己镇上有间修理自行车的门面房,是由早年的乡领导人安排建造的,已经有二十五年之久也已经被拆除。因为当时我父亲不在家。乡镇负责拆除的人写了张协议
想问一下,关于旧区改造的房屋征收补偿的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想问一下,关于旧区改造的房屋征收补偿的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还有诉讼费等等都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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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房产于2011年8月进行了动迁,动迁时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将原有房产进行货币补偿,且在原址购买了一套门市房,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将原房产货币补偿部分抵消了原址购买市房的67%的房款。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拆迁部门应该每半年给发放一次临迁费用,但是拆迁部门要求我方补齐原址购买市房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