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乡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在合同上写明明是租用土地实际是征用土地!
农村土地被征用为储备用地,赔偿金要分50年才给清,地上种的树没有赔偿这些都合理吗
我们村里的地2003年被征用为市里的储备用地,当时由村委会和市里签的合同,但是具体被征用多少土地并没有告知村民,当时定的赔偿金为800元每人每年,一共给50年,赔偿金随着物价增长而提高,到2010年赔偿金提高为1300元,其中村委会扣除每人每年200元为集体费用,实际上到我们村民手里的钱就是1100元。前几天突然接到通知,
我以前在农村,后来迁家到城市,土地就以口头协议方式承包给别人,现在土地被国家征用得到一定的赔偿,我有权利得到这笔赔偿吗?
你好!我代表全村老百姓请教律师,我村部分土地被国有企业征收做矿区单位、厂房、宿舍还有家属楼等。并被废水污染一条本来用来灌溉的河水以及部分田地。已有二十多年,之前的赔偿不合理且已过期,请问现在我们村还应该得到那样的赔偿?我村有货车帮其单位拉矿【私人的】有什么优先权吗?谁能回答我?非常感谢!
2011年,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度峰村集体有一块土地出售给一房产商。7月份村集体得 到总资金三百多万元,可在分配人均上面。某些村干部中饱私囊不合理分配,完全只是按照自 己本人的意愿来分配,只要是和村干部有关系,就可以多分得赔偿金。有些人员并未在在本地 居住并且没有落户在村里,只是和本地的男村民
农村现在大量的租用土地,现在我们村也在租用。租用的老板给我们看的合同与《土地租用合同范本》的内容差不多,但是没有提到如果国家在征用后所赔偿的经济利益如何分配。现在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比以前强了,但对国家政策了解的途径很少,所以对国家的很多政策还是一知半解。我们农民都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政策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以前因为上学把户口改成非农了,统一分土地的时候没有。但最近几年又改回来了,成农村户口了。今年说要占地给补偿。像我这样的可以要补偿吗。
我是一名有编制的教师,但户口在农村老家,最近组里部分农田被征用,组里在进行赔偿款分配时,说我是教师,收入稳定,退休后有退休金,所以不予分配赔偿款。请问律师这种理由合法吗?有该获得赔偿吗?急盼答复 组里是根据户口人均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