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我爸爸驾驶老年三轮摩托带着我妈妈去集市,路上碰到交警查询,在一切手续正常的情况下交警开了罚款单,理由是三轮车上不准带人(三轮摩托上坐着我妈妈)。我爸爸上前问理由结果交警大吼大骂。我想问问这是不是正确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力。
昨天晚上20;10左右,我骑自行车由西向东在人行道行使,被一电动车迎面撞到在地,电动车时速大概35KM上下,车灯未开,我头不受伤,缝了9针,没住院。
被告人王错,男,青年工人。被告人王错某日蹬人力三轮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把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一个女孩撞倒,车轮从头部轧过,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院 对王错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律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题]:1.被害人亲属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2.若被告人要求委托律师参加诉讼,辩
你好,请问,一辆农用拖拉机缓慢行驶在允许行驶的道路上,由于此道路没有中心线,当一辆摩托车迎面驶来时,拖拉机车主尽最大限度的避让向右边,几乎避出一半的道路,可由于驾驶摩托车的是个小年轻,车骑得飞快,不走避让出的道路,反而冲向拖拉机的右侧,飞速撞上缓慢行驶的拖拉机右侧,造成摩托车小年轻手腕受伤。这种责任
一自行车车主和老伴一起汽车,汽车车主开进人行道,把自行车车主顶了。导致自行车车主受伤,现在未报警打算和肇事主协商,如果不行就报案,走法律程序解决。 骑自行车被汽车撞了。还有做眼手术,需一万多。
行车速度30迈,一个人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结果被撞右手骨折,我们打110,110来了以后说是行人的主要责任,但是我们还是带行人去了医院打了石膏,医疗费加后续打针钱给了共1000,现在行人家属又打电话来说要什么住院,其实我估计就是想讹钱,就想问问这个责任到底是怎么负的,我们还要赔偿吗?如果打官司能赢吗?
早上上班时间,开车时,一9岁小孩骑自行车突然横穿马路,当时无大碍,后通知其家长,不愿去医院检查,留下车牌和手机,但未报警,但留下了见证事故过程的一路人的手机。 这样处理会有隐患吗?日后小孩要是有毛病难以判定,是否会导致纠纷和麻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