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多久解除,有没有期限,强制执行有么有时间限制
请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中的执行是开始执行还是执行完成?有2套房产的强制执行时间要多长啊?(现在从申请强制执行开始到现在又半年了)谢谢!
我想问一下,下达判决书之后,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期限是多久?
我在2011年起诉了别人,2011年12月7日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判定对方10日内偿还我的借款,可是由于其中一个当事人不知去向,另一当事人也未偿还。现在我想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诉讼,别人却对我说已经超出期限了。我想问一下,下达判决书之后,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期限是多久?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请问超过了2年期
一起民事诉讼,因为到期没履行,法院把工资帐户给封了,和那个执行法官沟通过,说钱在帐户里扣除(里面足够扣除的钱),它也同意了,但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每个星期一打电话就说这个星期给办,结果根本就不给办,下星期在打电话说上星期忙,就这么一直拖着,我知道强制执行是算利息的,那个法官是不是拖着想给对方多争取些
就是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大该多久必须交给执法局,有时间限制没有,是民事纠纷
就是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大该多久必须交给执法局,有时间限制没有,是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