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和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说派到国外关联公司出差或培训。但我到了国外后没有接受培训而是从事与原来相似的工作,现在我想辞职,公司要我赔偿巨额违约金,我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现在手头有的证据包括: 1。公司派我出国所签的签证类型是-跨国公司委派工作签证,而不是培训或学习交流签证。 2。对方公司(外国公司)在为我办理签证时有一份给签证官的信,说明我是利用在中国的专业技能为国外公司工作服务。 3。国外公司我的直接领导给我的年终评估的电子邮件,其中明确指出我原有的技能突出,在国外工作表现良好,只字没有提到培训。 4。一年来在国外公司工作所有的电子邮件往来。 我想知道我现有的这些资料是否能作为有效证据?我的资料都是英文的,是否需要翻译公证?公司需要我赔偿又应该拿出些什么证据呢?因为国内外的公司是关联企业,我很害怕他们合谋开具一个培训发票什么的。 各位有什么好的劳务纠纷的律师推荐?我在上海
07年签订的合同,合同期为5年,违约金为5千元,若2010年劳动者解除合同还需要交违约金吗?我没有受过公司的任何培训,也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只是一名普通的职工。
请问各位律师:2009年签订的劳动合同,10年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2009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条款只说了合同期内辞职的需要交5千元违约金,请问这个合同还有效吗?我辞职了需要交违约金吗?如果单位执意要求劳动者交,否则就扣留档案,请问我该怎么办呢?谢谢各位律师了。 (我说一名普通的员工,也为参加过任何培训)
公司到学校招聘,当时签订了份就业协议,现在去了公司,发现很多都跟当时承诺的不一样,所以决定不去这家单位,但是单位以就业协议为由,要我赔偿违约金,我们并没有签订合同,请问这有法律效应吗?
员工因个人绩效差,公司采取“末位淘汰”的制度裁员,员工之前签订了培训合约约定服务期未到期,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吗?
本人在事业单位工作,签订的合同的5年的,现在3年了,觉得像换个工作单位,准备提交辞职报告,请问在辞职以后我还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吗? 相关的档案等手续如果被单位卡着不放,解决途径是什么? 相关的三保一险费用会怎么处理呢?
请问 ,我租用别人的房子 ,那房子算是门面房的,已一次交付一年房租, 为期一年, 没有书面协议 ,现在用了两个月了,我在法律上可以要求房主退钱吗?我需要付违约金吗?
07年签订的合同,合同期为5年,违约金为5千元,若2010年劳动者解除合同还需要交违约金吗?我没有受过公司的任何培训,也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只是一名普通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