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刚刚出生没几天发现黄疸过高,移到新生科照蓝光,出院发现右耳后侧有指甲宽的伤口,现在已退回新生科治疗,可是婴儿才刚刚出生没多久就给弄伤了,而且还是头部,在以后该伤口也不能在长头发了,给家人带来很大的精神伤害,也给小孩以后的生长带来永久的伤害,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该医院在法律上要负什么责任。我应该要求该医院怎么赔付损失?
你好,本人于1996年受一外地公司聘用,工作十天后,我公司与合作方发生矛盾,导致双方激战,各有不同程度伤残。进来我去找到我的雇佣单位,要求单位给我赔付,因为我现在身体状况不好。请问:单位应该对我补发这些年工资,医疗及后续治疗生活费吗?{我的雇佣公司只是临时给我下的聘书}
我是陕西省延安某机关的公务员,科级领导。在2001年下乡途中遇车祸,致使我多处骨折,大小便失禁,行动及为不便,现在连医疗费也不能全额报销,请问要在什么部门咨询或依照什么政策法规办理
我爸爸是农村的,泥瓦工,在给别人做事情的时候,墙倒了,和我爸爸一起遇事的还有一个泥瓦工,事故原因是,老板之前是让另外一个包工头弄的,但是后来大家彼此不合,又请了现在的包工头,我爸爸应现在这个包工头邀请,去做事,本来在之前包工头做的时候,有一堵墙就不安全,需要上架,包工头也向老板提出来了,老板说没事,
我爸爸是农村的,泥瓦工,在给别人做事情的时候,墙倒了,和我爸爸一起遇事的还有一个泥瓦工,事故原因是,老板之前是让另外一个包工头弄的,但是后来大家彼此不合,又请了现在的包工头,我爸爸应现在这个包工头邀请,去做事,本来在之前包工头做的时候,有一堵墙就不安全,需要上架,包工头也向老板提出来了,老板说没事,
我爸爸是农村的,泥瓦工,在给别人做事情的时候,墙倒了,和我爸爸一起遇事的还有一个泥瓦工,事故原因是,老板之前是让另外一个包工头弄的,但是后来大家彼此不合,又请了现在的包工头,我爸爸应现在这个包工头邀请,去做事,本来在之前包工头做的时候,有一堵墙就不安全,需要上架,包工头也向老板提出来了,老板说没事,
婆婆一直不喜欢我,加上婚后我不喜欢小叔子老来家里玩到半夜(因为只有一件房,我觉得在房间里很不方便),婆婆知道这件事,不觉得小叔子不对,反而觉得我嫌弃小叔,更不喜欢我。现在我和老公经济状况不太好,她到处和亲戚说,只要老公和我离婚,她就供养老公。已经严重骚扰到我的正常生活环境了。对于她的言行,从传统观上
家里的东西不见了,没有发现有人爬窗和窍门的痕迹,只有小时工有钥匙和充裕的作案时间。一般她在家干活时都是只有她在我家。东西被拿走啦,外面的包装盒还是恢复的跟以前一样。报警啦,警察也只是让我去公安局登记了一下。就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调查。我现在该怎么办。
本人做照明灯具这块,当初面试时负责人说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如果双方不满意可以考虑不合作,但是第二个月我问负责人,他就说等他帮我问,一直到工作了4个月还是没给我发提成,我手上还有他发的考核制度,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我老公被小区保安跟业主认为是小偷被打受伤要怎么处理呢?昨晚有到仓山去派出所录口供,警察跟我老公说伤势不要去追究。如果不追究,岂不是白白被打一顿。我该怎么做? 补充,左手多处流血、3处破皮,左脚也有好几处破皮、流血。这算是轻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