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潭村的,嫁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路的,他家有两兄弟,我老公的弟弟,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婆婆就在广州市白云区红星村岑东有一层房子,是农村的宅基地,我嫁过去时就跟家公家婆住在那里,但是房子很烂了,我就从家里借了50多万把房子推平来重建了6层,在建房子前也跟他哥哥说好了,也在他们的舅舅面前签了一份协议,说天河南的那一层房子就归他大哥,红星这块地就我们盖房子,但是房子盖了一半,钱不够,我就想去银行贷一点钱,但是银行说我们订的这份协议不合规格,要去公证处公证证明这块地是我老公的才可以,但是我公婆就不想说要把财产分了,因为他们说怕分了房子,他们就没有保障了,怕我们不养他们了,而且我房子的整体也已经建好了,可以也出于嫉妒的心态吧,他大哥现在又有点反悔了,扯东扯西的不肯去公证,我就是怕我把房子盖好了,以后他两老死了,写个遗嘱说财产各半什么的,那我不就白白的把我建的房子分一半给他了吗,现在我心都凉,家婆又偏心他那大哥,什么都说要留点给他的大儿子,天河的那套房还不够,还要分我们这块地,我现在就是想问一下,我们之前订的那份协议究竟还有没有效用的呀?他大儿子以后是不是还是可以回来跟我争房子呢,他家只出过两万块,还是说白了说借的,搞到现在半桶水的,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了。其实我也了解了一下,去公证也就是老一辈所说的分家吧,其实应该也不影响说把房子什么的给了儿子没保障的吧,分家公证书那也应该有写清楚抚养问题的吧,请给我一点法律的帮助吧,我不想以后有什么要上法庭呀。
婚前男方以4633元在长沙买了一套89平方的房子,男方首付12万多加税加起来大概是14万多的样子,婚后我们共同还贷,我出了7万装修款,现在房子6800一个平方了,现在离婚,我能得多少钱?是如何分配的?谢谢 ,在线等。。。。
你好,我是一名35岁的再婚职业家庭妇女,想占用您宝贵的时间咨询个问题。我是2011年2月份登记的,3月份婆婆原有的一所平房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拆迁,婆婆打算把该房屋给我老公,因为此次动迁面积有所改变,所以用我老公的名义办了贷款,我想问下,因为我是2婚,前一次的婚姻就是因为不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房子上面吃了亏,我
1983年我爸爸承包了30亩土地,承包后在地头做有一房屋,现在由于土地被政府征用,因此房屋得拆迁,故政府拨下一笔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突然冒出我的三伯想要分两万块钱。理由是:当初我爸做房子时还没有和他分家,故那房子应该属于共有财产。我爸不愿意给,理由是:房子最初是我爸爸找的材料做的,后来也一直是我们居住,且中
在市里有一块亲戚的宅基地,由于没有资金,大家共同投资盖楼,主人要底层门面房,建材也由大家分摊出了。按每人出资建一层共盖5层,这样情况不知道合同如何签订,怕以后因为这些小事伤和气,签定合同最好。希望能给一个答案,这也应属于小产权房吗?合同该如何签订?房屋产权如何分配?谢谢!!
我家当时拆迁时,拆迁办为了尽快让我家同意拆迁就同意我家用钱把我爷爷的35平米的安置房的另外一半买过来(那一半是我大伯的,当时我大伯已经同意拆迁,我家以为我大伯同意卖那一半,可事实是拆迁办骗了我们,人家根本就没同意,他们私自做的主,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我家买那一半的房子,我家才同意拆迁的)。但是当时并未给钱
我家当时拆迁时,拆迁办为了尽快让我家同意拆迁就同意我家用钱把我爷爷的35平米的安置房的另外一半买过来(那一半是我大伯的,当时我大伯已经同意拆迁,我家以为我大伯同意卖那一半,可事实是拆迁办骗了我们,人家根本就没同意,他们私自做的主,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我家买那一半的房子,我家才同意拆迁的)。但是当时并未给钱
我家现在的房子要动迁,承租人是大姐,我和其他五个姐姐还有爸妈也都有居住权(在房证上有名子),爸爸已过世。我想知道这房子动迁款如何分配?妈妈行动不变已有四年大家轮班照顾妈妈。
我想请问下,我家有6兄弟姐妹。男丁只有我和哥哥。前几年,爸爸把一块300平方左右的土地转成哥哥的名下,另一套物业还是爸爸的名字。可爸爸中风后身体不好,随时有生命危险。我名下什么物业也没有,所以我其他4个姐姐特别为我担心。因为哥哥脾气超不好,房产证那些也在他那里。我其余4个姐姐,爸爸,爸爸亲妹妹也同意把那栋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但现在还有十万债务,现想向我家借取十万,打个欠条,之后房产证办理他的名字,他说再去公证处公证下,房权有我的一半,这样可以吗?有用吗?再者那十万元的借条,以后若是还不上,可以拿这个借条作为字据做为证据起诉吗?我需要分担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