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4月10号晚12点左右开工程车走过市里,发现巡警后紧张逃跑,违反了交通规则(闯红灯),巡警(特警组)追上我之后,直接把我拉下车就打,用手铐把我铐起来,七八个人一起踹了我好几十脚,还用电棍电我,以致现在我还不能直腰,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表明有3处骨折1处错位。最后又开了罚单,威胁我录音说我闯红灯、闯禁区、不服从管理、撞警车,事实我没有撞警车只是不服从管理,闯了红灯、走了禁区,请问他们这些所谓的人民警察对我造成的人身伤害,是否触犯了法律法规,如果触犯了,我能否控告他们?
10号早晨,我们遭人污蔑,漫骂毒打。我的家人一气喝了农药,我当天就报案,至今无人过问,我到当地派出所问,他们找不到证据为理由,不问,我给他们说;在场有40人。
我被人踢坏大门,冲进家里殴打,派出所就处罚他拘留2天。我现在向法院刑事自诉了,法院收下起诉书,什么也没给我办理,3天过去了,该怎么办?
请问同仁一个问题:强奸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后被害人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对方没有到庭,法官做工作撤诉了,现被害人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以进行过民事诉讼为由,不予接受材料,法律上有这种规定吗?当面提交材料不接受,又该怎么办呢?
打个比方,A,B,C,D.四个人。A知道B,C.D.去抢劫自己也想去帮忙因为别的原因没去成,但是提供了2把刀给B,C.D.他们去抢劫。抢劫过程中用A提供的刀砍伤了2个被抢人。但是没抢到钱。只是把2个人给砍伤了。法医鉴定被抢人的伤势为轻伤。请问A明知道去抢劫还提供刀的,这样犯罪吗?犯的什么罪?
第一组:扬州院立案庭:邹一美庭长、叶露, 第二组:仪征法院王浩生;陈洪斌;王玥(悦);严玉良;王飞等; 事实与理由:2008年3月5日在最高院信访接待室外,没有给任何手续。王浩生就让仪征法院法警大队:王飞等人,强行把本人押回仪征阳光大洒店。由原审2002仪民初字第3号案法官:陈洪斌带头,由王玥、仪证法院执行庭
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正常是公诉案件,由于公安机关违法,给我下了不予立案裁定书,我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的犯罪事实,我是否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170条第3款的规定,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呢?谢谢。
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正常是公诉案件,由于公安机关违法,给我下了不予立案裁定书,我有证据证明对方的犯罪事实,我是否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170条第3款的规定,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呢 ?谢谢。
本人租凭土地搞养殖,现唯一出入的道路被出租方与邻地一起另租他人,并堵塞,该道路是我租地时一起修建的,巳使用七年,我该怎么办,如题,出租方有迫迁之赚。
你好,离婚前夕他伪造了巨额债务并取得了法院的调解书;后来双方分居,然后他与另一女子同居,7个月的胎儿流产,请问可以一起起诉吗?副本要送达被告人吗?可否申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之前找过公安机关,他们不立案,要找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