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仨,共四间宅基地,大家于2011年3月拟了一份协议,所有在场的人,包括兄弟仨,以及作为见证人的兄弟仨的亲姐姐夫妇俩,都当场签字/手印,并在协议书里备注了”签字后生效”的字样.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人物: 兄弟仨, 林X明—未婚;林X树,林X忠—已婚. 协议内容: 1.分壹间厝地给林X明(未成家)作为他年老和今后不能自食能力时,林X忠\林X树负担之用; 2.余叁间厝地,林X树和林X忠,各分一间半厝地皮. 分贰间地皮给林X忠,拥有建房及一切使用权,林X忠付给林X树7500元正. 3.有关家庭(原合家时)欠的债务,由林X忠及林X树共同各半分担. (以上协议一式贰份,林X忠\林X树,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签署协议之后,林X忠,方才花钱请人打地基. 因经济紧张, 欲打算售卖宅基地,却受到林X树万般阻挠, 导致出售不利,严重影响成交. 补充一点, 协议签署后,林X忠几次欲依照协议,支付林X树7500元,而林X树却始终拒收. 问题1. 林X树拒收7500元的情况下,这份协议是否还依旧有效? 问题 2. 林X树拒收7500元的情况下, 如果协议仍然有效,那么林X忠,无论自建房后租售,还是宅基地售卖,是不是都要受林X树的约束? 问题 3. 考虑到林X树万般赖皮,不承认此协议. 为维护林X忠自己的权益, 其是否有必要办妥相关土地证件手续,又或者,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只聘请相关机构公证,即可? 在此,恳请各位律师大侠们,给予良好建议? 在此先谢过大家. 小叶. 代林X忠 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我大爷爷死后,大奶奶改嫁二十年后又回到我家,因为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老人的养女要与我们争宅基,但是这二十多年宅基证上一直是我爸的名字,请问她有争得宅基的可能吗?
我和邻居家中间有一个八尺宽的小路【现在废弃不走】,我们朝东走,他现在朝西走【他原来朝东走那个废弃的小路】,请问现在这个小路属于他个人吗?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呢?
我有老房一处(农村宅基地)。四至边界写的模糊(只写了东南西北到哪里)。现南方邻居修建新房,有一水泥钢筋柱要从我老房边檐立起(需穿过老房边檐),他说我侵占了他的地基,有道理吗?
我和邻居都有宅基证,他的是89年办的,我的是2007年办的新证,我办证的时候土地所是按我们两家老房子的现状丈量的,有他们家人的签字和按的手印,但不是户主签的,因为当时丈量的时候他们家只有老三在家,他签的字按的手印,现在发生纠纷,我们两家宅基证出现界限重合。想咨询一下到法律程序上,是以他的老宅基证为准,还是
我家有两间宅基地,村里开了手续。我与其他三家一块办的手续,但是现在还没有下来,他们的房子都已经盖好了。由于我家的两间地基有别人{村支部书记的侄子}两间废旧厂房,不愿意拆掉,找人协调也不行,就是不拆。听说手续一时半会下不来,我又担心他拆掉后自己盖。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1996年我买了我姐家的宅基地一处,当时花了五千元,她也承认卖给我,她把钱也花了,我就一直辛苦的盖房,可今年这房拆呀,我姐和其家人出来阻拦,不让拆迁,说房是他们的,该咋办?
您好,我生活在农村,家里兄弟三人,老大以自己名义批地盖房,老二因参军转业为居民无权批地,但到了结婚的年龄老家就以老三的名义批地给老二盖房,现老三无权再批地就跟老家住在一起,老二盖的房子现以有了门牌号,户主是老二媳妇的名字,村里并没有通知老三。 请问1、如遇搬迁,这个房子所得回迁楼应属于谁,是门牌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