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0年11月回迁户,是1楼南北朝向,应是巴西山,开发商在西山往南伸出7米2楼门市,现楼是7型,我家在7角那,冬天大寒日有一个多月不见阳光,现在到12点没有阳光,我们动迁户1-6楼交给开发商的钱是一样的,但我觉得我家好委屈,采光受影响,将来卖房也会贬值,麻烦您帮我分析下开发商能赔我家损失,麻烦您,多谢您了!
滕律师您好 我07年在天津中新城上城购置一套商品房,今年5月刚刚开始收房。购房时售房小姐说楼的前面有临廊,大约10米左右,从沙盘上看距离也不小。所以没太考虑就购置二楼一套单元房。可是成现房后,它的临廊与我的房子只有2-3米远,影响了我的采光,而且我购置的是金角房,两个阳面居室全部被遮挡。交房日去找了他们
以前我家和对门都是二层的房子,之间的间距是4米且地面是同一水平面,现在他家做4层的房屋,房屋的正负零高出以前的近1米,大门方向与以前相反,后门这边出的阳台的地面做了1米宽,近1米高的台阶.我在和对方论理的时候要求把台阶拆除,对方说自己的地面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对方做的房屋把我家里的光线都遮挡了
以前房屋前面是仓库,很安静,采光特好,目前是工地,正在建造商务楼,影响房屋的结构和采光,房屋已出现多处裂缝,请问如何获得赔偿.
我家房屋后正在建设一栋5层商品楼,高度在15米以上,距离大约有3m左右,这个距离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呢?开发商应该留几米才能不影响前排二层楼房通风、采光。谢谢!为盼。
我家前院要翻盖房屋,要建成两层的,由于我家院子小,他们盖上以后呢,就把所有的窗户遮住了,大大影响了我们家的采光问题,我想知道法律上是否有关于这些明确的条文规定,还有我们是否有权阻止其翻盖或是有何解决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