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该是在2010年2月8号放假的,也就是农历的腊月25那天,可是因为个人的原因我于2月4日下午就没有再上班,而且只是男朋友去学校帮我交了工作证,我自此也没有跟学校联系。今天也就是2010年的2月25日,我去学校经理的言外之意是不给发拖欠的上月工资了,因为我是自动离职,打电话给负责人也说不会给我发了。 后来想想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不给工资。事情是这样的,我工作一个月所获得的实际收入是3000多,可是学校负责人说因为怕过年个人口袋没有钱就每个人都会扣四分之一的工资,我扣的就相当于是800多,他们承诺会在过年后上班当天就发到个人手中。 我的疑惑是就算我是自动离职,我上个月的劳动成果还是应该给我的吧,因为这800多块钱是他们拖欠的工资,这是我付出劳动成果所得到的。学校到底是要给还是不给呢?如果是应该给的,我会用法律手段去争取自己的利益。请各位帮帮忙,谢谢了。
这个月13号因为有事没向厂里请假现在过了10来天了属于自离行为,请问上月和这个月13号以前的工资能拿的到吗
3月份做完,4月做到22号,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他说不会发放上月工资,连4月的也没有,他说要做满3个月才可以辞职,为什么要做到3个月才可以辞职??
上交辞职报告一个半月之后离职,公司以费用未结清为由迟迟不办离职手续,并且扣发一个半月工资
上交辞职报告一个半月(本部门领导辞职,辞职报告直接上交人事经理,口头上同意离职并没有盖章确认)之后离职,公司以费用未结清为由迟迟不办离职手续,并且扣发一个半月工资。跟公司的费用结报里面还存在个人需要退还公司一部分费用,但是在结报中被公司相关负责人扣报很多实际产生的费用。为了能够早日办理好离职手续都按
因为有事要离职,我曾经向公司递交过离职申请可是单位没批,我只好直接没去,三天后开了自离单。公司什么金都不要交! 我7月6号离职,25号发6月工资 可工资没发 我打电话过去问了 他说:你已经自动离职了,6月份工资可能扣除了。还有说因为我上个月请假超过5天工资延后一个月发! 这样合法吗? 按照规定6月份工资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