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10月28日离开公司,当时离开公司,因当时我也算是自离,没有跟公司领导说明就自己离开了,我知道公司有公司的制度 我不知道因为我的自行离开是不是 公司可以开除我。然 在我10月份工资 问题,也是因为我姨夫跟我在同一个公司 他跟我公司领导说明 我10月份工资 不打到我工资卡上 而是更换到其他卡上,我想询问下
我与公司是11年10月26号签的一年合同,去年到期,之后就没签过,我也在原单位上班,今年6月4号我的突然发现我的劳保医保公积金的缴纳单位变成劳务派遣公司了,我一点都不知道我已经不是该公司员工,昨天去单位查询,原来自2013年6月4日起已经把我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未经我同意的更改成劳务公司,我想问 1 变更之日起我与原
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把本人财产转到他人账户上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吗?
刚开始一个不是很熟的朋友找我借钱给我发短信,我没理他,也没回短信,就一会儿功夫就利用支付宝转走了1200元,还串改我支付宝密码!我都改过很多次密码了,但是他还是可以更改我的密码,曾经我是告诉过她密码但是我也更改过密码,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本人与A为朋友关系,2012。8月年由本人向银行借贷80万给A做资金周转用,由B作为房屋抵押。A在2013年。8月缴清80万贷款金额。之后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用本人身份信息和B的信息在银行继续贷款90万,现在银行催本人还款,我该怎么办?我并不知情第二次的贷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