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农村居民,我家的宅基地位于我当地的市级公路的旁边,由于这条公路需要加宽要占用我家的宅基地,我
我是一位农村居民,我家的宅基地位于我当地的市级公路的旁边,由于这条公路需要加宽要占用我家的宅基地,我想问一下将给予什麽样的赔偿
我家的宅基地是东西长16米,南北长20米。在我家的西面是一个南北向的池塘,宽度是10米。池塘西面是南北向的马路。现在村里想在马路的东面盖商用门面房(也就是在池塘上面)。因为规划的宽度要比池塘还要宽一些,这样就要占用我家一部分宅基地(我们并不需要拆迁),请问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想在老家买一处农村的房子(宅基地),再怎样我才能合法拥有,(父母与兄长均是村中的居民)
我想在老家买一处农村的房子(宅基地),再怎样我才能合法拥有,(父母与兄长均是村中的居民)
我们村前刚修了一条省道,现在村支书已经四次把路两侧的耕地化为宅基地,以每处房子三万元的价格卖出,有的百姓买了很久还不能盖房,原因违章建筑,只有等,并且有外村的到我们村来买,这种情况允许吗,应该向什么部门汇报,可不可以告诉我投诉电话,我是邳州是邢楼镇的一位村民,等待回复
村里给了我一处宅基地,但这处宅基地的邻居想要,他家有两棵大树在我宅基地上,他以此要挟,我开了宅基证,只有村里的公章,算合法吗?需要公证吗?如果以后打官司我只有村里的公章管用吗?
我家于1985年在村甲村买了一块荒地付了320元,到了93年乙村说是他们村的,我家又付了1000元,93年3月由于县里加宽公路我家的210平米的地全部被占了,当时说找土管局,土管局说找交通局,到现在还是没有解决这件事,请问到现在有何赔偿,赔钱是按照什么标准,我希望能赔偿地基,能告诉我法律依据吗?
我父亲是国企职工,现已退休,在外工作期间,在农村老家获批宅基地一处,面积167平方米,现持有村委盖章的宅基地使用权收费收据,收据日期为1991年元月13日,同时获批的还有我二叔的宅基地168平方米,两地相邻,宅基地使用权证只办在二叔名下,为两地相加335平方米,现在村里旧村改造,请问我父亲能够享受何权利?
农村宅基地户主是我父亲名,但他想卖屋地,我能阻止吗?是不是只要他们俩公婆签字就行啊?如果我不同意买卖而提出起诉,是不是他们的买卖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啊?因为宅基地也是属于家庭成员公共财产对吗?家庭成员应该可以分得卖房款或推翻买卖合同吗?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我没有出资建造,那是不是说明房屋就是我父亲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