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协议书存在问题 协议书无双方违约条款,或者避重就轻,无实质性条款,发生争议会无法约束。 无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授权范围含糊其词, 土地流转用途无提及。 无编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不明确。 总之漏洞太多,发生争议可能使承包人无法维权, 合同期限17年,每3年增加5%,这个比率与人民生活水平及国民经济发展GDP值偏差太大,应该用农作物产量的价值衡量折算相对合理,为何不签订三年,五年,后履行满意续签合同。 协议书附后:恳请贵人在百忙之中关心百姓的点滴事情,也是老百姓的大事。 长安区斗门街办堰下张村
我母亲2009年3月以前均为农业人口,在2007年9月将自己的房屋予以出售,同时并转土地,当时她与受让方签定了协议书,上方写的是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受让方同时转让自留田地、及承包田地给受让方耕种。然后双方到乡政府申请鉴证,乡政府出具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载明流转方式为转包。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
我种的土地全是机动地在2000年因为我身体不好我包给啦外村人耕种,还欠拉合同。2011年村镇丈量土地收费,收费的价格已超出我外包的价格,我想咨询的是,在我外包土地的时候土地没有收费,现在土地收费啦我可不可以涨价。我们的合同上写的是如有违约 应负违约金合同生效吗。乙方现在还拖欠我承包费,已经违约我可不可以把地
我们的承包地在未经过我们的同意,有两个老板就把我们的土地占用啦,他们再转租给桥梁工程公司,可能他们有人际关系,后来又说开发区划红线啦,我问一下政府,他们能不跟我们做任何协商,就强行占用我的的承包地吗 ,这合不合法.我们可以要回吗。
我于2006年购得一块土地,一直由我耕种。已于当年在镇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手续,转让在我的名下。但由于发放粮食直补的财政所和土地管理部门相互独立,所以这块土地的粮食直补在财政所并未更改受益人,但以前卖地人领完直补钱都给我。但自去年的直补钱就不给我,我多次讨要未果。今年财政所要求转让土地的都去办理直补名单
您好,上个月有个公司来我们村想租用我们的土地来搞新农村建设,并约定按46比例分成,但是合同上面写得土地流转的期限是50年,请问这个合不合理?而且万一有政府过来征收这片土地,征收款是不是也是按约定的比例来分?
甲乙双方都是本集体人员,但在2011年就甲方的土地购买签了如下的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土地没有过户,但是合同要求与发包商签订新的合同,现在是2012年,都已经过了1年,而且没有过户,但有去年村委会的章子,但没有在村里备案,在这中条件下能不能生效。 而且之后丙方,城市居民和乙方又签署了土地租凭合同2,但现在由
有一经营组织流转承包了一片山区土地搞果园种植,我家有几分土地也在承包范围内,但我家和承包商末签订合同,也没有用他们的承包费,由村干部私下同意承包商种植苹果苗木30株(小苗),我把栽植在我家几分地里的30株苗木剪掉了,承包商现向我索要苗木费2万元(每株700元),这是否合理?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