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登记的时候是以共同购买人的形势登记的。以我爸的名义集资,我是捆绑人,所有钱都是我自己出。房产证上
当时登记的时候是以共同购买人的形势登记的。以我爸的名义集资,我是捆绑人,所有钱都是我自己出。将来房产证上是我和我爸的名字都有吗?还是只有我爸的名字?还有需要过户吗?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将来我想卖掉,需要什么手续啊?是不是很麻烦?
98年我单位集资分房 那时我未婚,集资款是我父母交的,房子的产权证是99年6月办理好的,我在99年1月结婚,又于2007年离婚,请问这房子是夫妻共同房产吗? 注明:房屋产权证没有共有人
当初我以父亲的名义出钱集资一套单元房,现在却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房产证,敢怎么办?
1998年,我以父亲的名义出钱集资了一套单元房。当初使用的是房产使用证,自父亲2005年去世后我和妻子、儿子一直居住在这里。现在,单位通知我去办理房产证,但是母亲非要求办理在她的名下;我和母亲关系不和,姐妹也多;而且这套房子是我一手操办的,当初父亲也写了字据,答应把房产所有权归我所有,可是房产证不能以我的名
夫妻共同的房子,一方已自愿把自己的房产产权让给了另一方,已经在公证处公证,也已过户到一方单独所有,请
夫妻共同的房子,一方已自愿把自己的房产产权让给了另一方,已经在公证处公证,也已过户到一方单独所有,请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吗?
父母去世后01年房改,五姐弟商定房产归五姐弟共同所有,但当时房产本只能登记一人名字,大家同意本上登记老四名字。01年至今房子所有证件,及出租此房的所有支出和收入五人都委托老五同意管理,至今房租及支出都有五人均摊,老四本人也照此办理。最近老四妻子、女儿准备争夺房产权。我们该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房产分割是以婚前购买合同名字为准还是以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名字为准
婚前自己拿钱买的房,办理的房屋产权合同,产权合同上面写的我自己的名,收据也是我自己的名。到了第二年就结婚了,结婚后才办理的房产证,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想离婚,但是女方咬住房产证有她的名字,房子要给她一半。法律方面这种情况有条纹吗,是分一半,还是少分,还是不分。。
我和老公登记后两个人自己出钱建新房子,可是房产证不是写我们的名字,请问这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是去年登记(没请酒,打算建得新房子后再请),一起住在他家老房子一年了,现在我们两个自己出钱建的房子,可是建的新房子是拆除以前他爷爷(已不在世)建的旧房子来建的,房子证还是写他爷爷的名字,请问建的新房子是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是住在县城村里,应该还属于农村土地吧
当时父亲单位集资房子,我以父亲名义集资,所以单位办下来房产证上署名是父亲的,现如今房产证虽然在我手中
当时父亲单位集资房子,我以父亲名义集资,所以单位办下来房产证上署名是父亲的,现如今房产证虽然在我手中,但是署名为父亲,由于父亲受他人挑拨,要卖掉我全额集资的房子,我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父亲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办理买卖合同,房产证转为儿子所有,请问这种情况下,儿媳能与儿子共同拥有该房产吗
父亲将房子卖给儿子,办理买卖合同,开具交易发票办理过户,房产证转为儿子所有,房产证中没有儿媳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儿媳能与儿子共同拥有该房产吗?
婚后婆家与我们共同出资(各一半)购房产一处。但房产证署名老公与公公的名字。此处房产我是否还有权益,是否还算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