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母亲与继父一直住在继父名下的一居室内,09年继父去世后他儿子开始起诉要求析产,一审判决房子归继子,由继子拿钱补偿我母亲(房子已评估),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3月20日开始来我母亲住的一居室至22日(星期四)上午走留下话让我母亲考虑,“你活着你住,你死了房子给我(继子),星期六上午答复我,你不答应我就砸洗手池子和马桶,让你用不了”临走把纱的防盗门用软锁(门已被他搞坏)转了几圈锁住直至30日下午他才来开门。他在不锁,只要他走就锁门,4月5日他走又锁门同时电闸拉下不让用电量了,{并且他没有来的情况下,我去合闸了又被人多次拉断(知道是谁在替他干!!)}并至今锁着门。请问各位律师他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2,从3月22日下午他来,故意把电话线拽断且不准维修人员维修,临走告诫我母亲不许动那已坏的电话。致使我母亲无法同外界联系,谁也不清楚一居室发生的事。只有在他不在的时候去看看,送去生活必需品。这样是否侵犯了通信自由啊??(原来是早晨我上班临走打电话问,有事嘛没事我走。中午问一下。下班前打电话问需要啥,我下班的路上可以买。我到家再问有啥事吗没事。晚上再通话聊聊,)现在无法。他这样故意损坏老人赖以同外界保持联系的电话,首先他做孽时老人无法报警,其次老人身体有异常时无法叫120救命,他是在变相要老人的命啊!!!
我一个朋友看见他女朋友被别的男人欺负,然后和他的一个朋友打了那个男的两拳,然后和他去别的地方谈了谈。让他以后不要再找他女朋友了。后来那个男的就走了。总共时间不到2个小时。晚上那个男的找了群黑道上的人,威胁我的朋友,还把我朋友的弟弟捉了。我朋友报了案,警察把我那个朋友也拘留了说他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我
李某欠了我与另外两位朋友共计4万多元,一天他打电话说经过我们居住地附近,就让我们过去,我们三人和他一块住进了宾馆,白天他答应下午六点之前给两万,其余明天还清,但六点仍未兑现,当夜12点就跑了.期间我们没对其进行人身攻击.时间不足12小时.请问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公安人员在询问一身体有伤的受害人(已满18周岁)时,因考虑该情况,故同意其母亲在场,但她严重妨碍了正常询问,公安人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手铐将其铐住双手带到另外一办公室达7小时。请问:公安人员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我的一位朋友被男友抛弃后一直企图自杀,曾经割腕,在医院楼顶企图跳楼但被我救回,可是她还是寻思,我无奈担心她继续做傻事于是我和几人合力把她关在一个空的旧仓库里,轮番劝说她要想开,并且也通知了她的家人和前男友。距离现在已经关了她将近36小时了,每天三餐都给她送进去,目的就是希望她不要想不开,接受我们的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