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农户与本地村委会签订土地租用合同用于水产养殖,并交纳押金七千元(合同上写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村里通知该养殖户缴纳剩余塘租并做好清塘工作,说是不对外承包了。该养殖户本想与该村续合同,不料村里急着让他搬迁,导致水产贱卖,造成不小经济损失。于是该农户放着七千多的塘租还没交,并且村里拒绝退还押金,因为那养殖户的押金收据遗失。双方发生了纠纷。现在该养殖户已离开该村,并且这件事拖了将近半年。且这段时间里该农户既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也没有出庭打官司,却在最近收到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要求申报家庭财产,缴纳拖欠塘租,未提押金一事,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将继续计算到执行完毕之日止)。法院快递拿到本人手里时已逾期两个礼拜左右(为老家的亲戚代签收),那现在该养殖户该如何解决纠纷并获取应得的赔偿,或将损失降到最小?
04年我与村委会签下合同,租了一块地,只有盖村委会的公章 07年,换了新村书记以后,他们有伪造了一份合同,有公章,有群众代表签字,声称我这合同是无效的. 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能保住这块地吗?
我家2000年与我村村民签订了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现在土地承包的费用上涨了,被承包方要求重新立合同,可承包方不同意,承包方这10年来一直履行合同。现被承包方迫切想重新立合同就诬告承包方2009年的土地承包费没有支付,现在承包方也没有发票,这个官司该怎么打?会输吗?该注意些什么?
我家在95年承包的地,合同中写明30年不变,但由于98年上学农转非户口迁出,但仍在农村居住,村支部书记以个人行为并以我家全家户口迁到镇上为由将地收回,在2003年在没有开村委会的情况下又以个人行为将地承包给别人,并与别人另签合同,我想问两份合同那一份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人有一店面承包给别人,原定每月的5日前付承包金,现已拖欠4个月未付,催了就说没钱,请问:我可不可以通过法院,要求他把欠的4个月承包金给我并付相应的滞纳金,合同期内剩下的承包金按期5日前给我,另外我这店是有合伙人的,如果上法院是不是每个股东都要到位的 万分谢谢!
我是农村人,于2000年承包村集体70地,签订合同为期10年,本人于09年开始暂扣承包费至2010年,2年,合同于2010年12月份到期,村集体索要多次,本人以合同不完善,拒交。合同明确提出,承包后,村集体要修浇水渠,让承包户能够自流渠水浇地。但是至今也没修,一直使用别人自用水井浇地。成本很高。所以拒交承包费。和村干部
房主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签订租房合同,乙方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将房屋部分出租给丙方(经营超市),剩余部分乙方使用(合同未经甲方签字只口头同意)租期为三年,已交二年租金。在丙方经营1年零8个月时乙方由于租房合同到期与甲方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并通知丙方)现甲方不让丙方继续经营。(现甲方口头允诺的租
我组一集体土地于84年承包给临组5户农民,当时合同写得不规范是政策不变,永久使用,但具名不许建房,墓葬,但现已建房5处,当时只有8位组民签字,并且他们改变了合同,我组合同也丢失了,现在我们想收回土地或重新签过合同行吗,谢谢。
农村包工不包料合同纠纷 我是一个无资质的农村平房建设包工头,我与发包人签订合同100元每平方,共120平方12000元,约定开工付款1/3,压上顶给三分之一,竣工给三分之一,合同是由发包方写的,没有一条是对我有利的,有一条是“平房顶出现问题由承包方负责 ”结果现在平房顶漏雨发包人要求赔5000元的经济损失,但是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