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相结婚时没有房子,老婆婆有房子,房子的户主也是婆婆的名字,当时我婆婆和我们签了一纸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协议:
现有住宅楼一套,位于锦州开发区,此楼是于金枝花钱购之,于金枝拥有此楼的所有权,财产权,因其大儿子卢利利结婚无房住,于金枝特将此楼让卢利利夫妻居住,卢利利夫妻拥有此房的永久居住权,直到其夫妻自己提出不在居住为止,但卢利利夫妻只有楼的居住权(改为所有权)在其夫妻居住其间,任何人无权干扰其夫妻的去与留。
特此签这份协议证明
证明人:赵春红
签字:于金枝
2007年11月17日
以上是协议,但是户口本被他们拿去,一直没有拿到手,我想问一下,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没?
而且最近他们要求让我们搬出去,不搬出去就搔扰我的正常生活,房照还在他们的手里,向他们要,他们也不给。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最主要的是房子能不能卖掉,想远离他们........
如果方便请留下你们的扣扣详谈
我大伯生前口头赠送一间地皮给我爸。。但是没有什么证明只是口头。现在我爸爸房子建起来了。。还没有房产证。。几年过去了。我大伯过世了。。现在大伯的儿子又拿的以前,可以证明那地皮是我大伯的。。现在大伯的儿子就是说不承认以前大伯赠送地皮给我爸爸。。请律师帮帮忙。。这样的情况下。。那房子还是能我爸爸的吗?还是
爷爷与小孙子失去联系多年,爷爷的房子已经过户到大孙子(已成年)名下,本来想过继到小孙子名下,但过继给大孙子前小孙子一直找不到,现在能在过继到小孙子名下不?
我家的房子是当初我爸妈在的时候,我爸单位分配的,户主和房产证上是我爸的名字。我妈已去世。我爸在2009年的时候与现在的后妈结婚,目前她的户口没有迁进来。后妈是崇明人,她有一个儿子,她属于离婚家庭,儿子归他父亲,后妈的前夫在她和我爸结婚后不久出意外身亡。目前没有做过婚前财产公证和单独的财产公证,也没有立过
我和老公结婚十多年,盖有小楼一座。现在他死了。他的女儿和姐姐要把我赶走。我该怎么做,我能得回多少钱。钱是我打工和向我姐姐借的,现在还欠我姐姐几万元。 房子我有一半,现在还欠我姐姐的钱谁还呢。我在外面打工,平时是没有回去,过年的时候我都没门进,到现在他门也没给什么回答。要是我走,这些欠款是不是我一人承
房本是父亲的名字,房本在我这里,母亲在199年去世了,父亲结婚了去女方家了,走的时候说340平方米的房子归我所有,因拆迁父亲想要一套属于他自己产权的房子,他应该得到属于他自己多少平方米的面积。
爷爷的弟弟生前留下一套宅院,因二爷没有儿女大姐姐12岁到二爷家生活,生活到出嫁,因为我家和二爷不是一个省的,为了照顾二爷夫妇,全家在79年搬到一个村,到了以后一直由父母照顾她们生活,奶奶在91年去世了,去世以后父亲照顾了几年后,大姐姐又照顾了2年多,二爷也因意外去世了,二爷的后事由大姐和父亲操办的,那套宅
二爷生前留下一套宅院,由父母照顾二爷夫妇,二奶在91年去世了,去世以后父亲照顾了几年后,大姐姐又照顾了2年多,二爷的后事由大姐和父亲操办的,那套宅院大姐有村里出的证明,是弟弟签的字,房本还是二爷的名字,谁有继承宅院的权力的.......
我家那里今年动迁了,都开始查树,量房子了,以前说是要动迁,不知是真假,爹妈年纪大了,所以今年就把土地共14亩租给外地人了,没有给儿女商量,签了一个没有公正处公正的合同,租期是从今年到2027,每年6000元,一年一给,今年给了,还有14年租金没给,现在开始查树给钱,会得好几十万,我们那里政府有个规定,外来包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