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政府主导拆迁,如不满补偿条件,是先申请复议好,还是直接上拆好?
新征收条例下政府主导拆迁,如不满补偿条件,是先申请复议好,还是直接上诉好?如果不复议,也不上诉,地方政府会起诉我们打官司吗?还是直接就强拆了?谢谢!
关于拆迁补偿是由被拆迁人需找合法鉴定机构来评估价格还是由政府硬性规定?
我农村现在被征收,但是征收的价格是2008年的标准,并且赔偿额度很低,砖木结构的平房最高才430元一平米,这些都是政府出的标准,也没见和我们村民开什么价格听证会,都是村队里的几个村委去开会就算了,请问,这样的价格标准合理么?我在网上查到,被征收地的评估价格应由被征收人选择机构评估,赔偿价格应是类似房屋的市
开发商的拆迁许可证是在新拆迁法发布前就拿到了,但拆迁补偿现在正在谈,请问按新法补还是按旧法补
开发商的拆迁许可证是在新拆迁法发布前就拿到了,但拆迁补偿现在正在谈,请问按新法补还是按旧法补
请问泰兴农村拆迁政府卖地给企业建厂房,评估补偿标准应该按什么价格标准来?
我们家住泰兴农村,农村卖地给某公司建厂房,如何确定评估标准以及拆迁补偿,水稻已经生长结果的状态,这时毁坏农田应该算青苗费中还是应该论粮食产量要求赔偿。迁坟之类的有无赔偿标准,已经开始动工了,但是农民还没有看到钱,这种情况应该怎么面对?
请问实际案例中,申请行政复议向同级政府申请比较有利,还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比较有利
本人因不服省级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现打算申请行政复议。是向该行政部门所在地同级政府申请比较有利,还是向该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比较有利? 如果该行政部门的规章规定:“对处罚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此复核申请是否是行政复议或诉讼的必要前置程序?可否不经复核申请,直接申请行
08年建的私房,现要给台商开发用,因无证,现给我们的赔偿房屋面积标准是1:0。7,这个是否符合现在新法?
08年建的私房,现要给台商开发用,因无证,现给我们的赔偿房屋面积标准是1:0。7,这个是否符合现在新法?
请问如下的合同遇拆迁时是否仍能要求补偿自己,还是改须补偿房东
甲方:李平 乙方:徐东康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的权利义务基础上,由甲方继续提 供约500平方的房屋供乙方使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47000元租 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制,租期从2012.4.29日开始至搬迁为 止。遇搬迁,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甲方退回 剩余租金
因征地拆迁,对县某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上级以超过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我起诉可以吗?
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复议机构以超过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但我认为其理由不成立,请问去起诉,法院会受理吗?谢谢! 又请问:1.不予受理通知送达时间是2012年3月27日,我拟于4月10日起诉可以吗?2.不予受理通知单未告知诉权和起诉时间,法院会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