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分我给一个同学作担保(我是第一保人,另外还有一个保人)在邮政储蓄贷了2万元,说是树苗嫁接用。现在同学外出打工,联系不上,邮政银行找我索要还款,请问我该怎么办?贷款是分期还款,每月2000多,10个月还完。邮政银行声称要起诉我。我想问的是:1、如果银行起诉,会有什么结果?2、两个保人各自应该承担多少金
合作伙伴06年1月-08年8月挪用合伙企业(属有限责任公司)的货款累计30万,事发后已归还20万,未还的10万写有欠条承诺09年4月前还清,有担保人签名,但至今未还: 问题 1、可以起诉吗?起诉的程序怎么样? 2、欠款人没有能力的情况下,担保人负怎样的责任? 3、挪用资金的合伙人会负刑事责任吗?
我们夫妻两人为他人担保向信用社贷款10万元。一年后转贷,担保人由原先我夫妻2人变成3人,(准备4人担保,但是另外1人的丈夫不愿签字,所以贷款合同上就只有3人)。如今贷款人无力还款,如果信用社向法院起诉,我们3个贷款人各自应该分担多少债务?会不会因为只有妻子签了而丈夫没签,第3个人担保无效,最后所以的债务都由
我爸在家给别人借了14000.00元钱,有担保人,现在借钱人没有钱还,怎么办?借钱时写了借据,担保人和借钱人都签了字,具体是这样写的:“借据 今借到***人民币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2010年8月26日归还。 借钱人:*** 担保人*** 年月日” 。 现在我想起诉借钱人和担保人,请问担保人应付什么责任(请
急急急!朋友按揭买房,为其一般担保,如朋友失去偿还能力时,是先收朋友的房再向我追究还款责任吗?
我有广州户口,朋友李某没有,李某想在广州买房,但是李某没有广州户口,也不能提供一年的缴税证明,买房向银行贷款时,银行需要一个有广州户口的人为李某担保,才能贷款给李某,如果我为李某作担保了,而且是一般担保,当李某失去偿还能力时,银行是先收回李某的房子,然后再向担保人(即我)追回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