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起诉我离婚之前,用我的一代身份证(我早已办理了二代证,但一代、二代都在手上,一代证上的时间还未过期)到银行将存于我名下的几笔定期存款取走转移了。 我想请问的是: 1、银行在办理这类取款业务时,应该有责任审核身份证的吧,我已有二代证,银行没有理由仅凭一代证就放款,是不是? 2、我是否可以凭此状告
我的户口簿借给别人办理了身份证,但是我现在自己急需要办理身份证结婚,可是找不到那个借户口簿的人了,更不可能找回证件.我去民政局去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要找到那个人更证件才能重新办,我也去过派出所结果答案是一样,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我才知道错了,知道严重性
我的身份证和户口被别人拍了照片,不是本人出面银行有人可以办理
我的身份证和户口被别人拍了照片,不是本人出面银行有人可以办理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