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甲集团公司(集体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在2001年1月进行机构调整改制,经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把注册资本2000万,减少到250万,并与2001年4月进行了工商变更及登报声明,企业性质不变仍是集体企业。减少的根据是企业在2000年8月做的一次资产评估报告,在资产评估时,原集体企业领导故意隐匿了300万。 在2002年1月
我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在企业要由国企改为股份制民营企业,请问: 1、企业是否只要将我的劳动合同平移(续签)就不给补偿金了?补偿金如何处理? 2、如果我不愿意与新企业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金?甚至算我违约?
国营、集体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医保缴费是不是享受优惠待遇(可以减免一部分)?麻烦附上相关政策出台时间。
就是一次缴清所有医保费用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减免一部分,听人说,好像有一项相关政策法规,可是找不到。麻烦告诉我,并标明出台时间。O(∩_∩)O谢谢
我单位是事业口的集体企业,改制后各人资产部分强制入股。这样做合法吗?
我单位是事业口的集体企业,改制后各人资产部分强制入股。这样做合法吗?
我们是轻纺集团下的一企业,属大集体。在2001年年底时,公司以企业面临困难为由,要分流和下岗部分员工。并要我们替企业分忧。把我们在本企业工作了20年左右的70几名员工一次性的补偿生活费2万-5万不等的金额全体送进再就业中心,二年后在2003年底就交入了社会。但在我们走后公司确大量召入年青的合同制工人。深感受骗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