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方2011年4月份领证,当初给的是 4W 3金,1W买了家电在新房,其他的都在她的娘家,举行婚礼的1W拜席钱也被她拿回娘家,现在我手里只有我们共有的储蓄卡1W4,但是她用身份证找回去了,协议不了,她想让我一文也拿不到,我们2012年2月是因为吵架,我打了她两下,不是很重,她爸来打我一顿说,离婚他说了算,一直僵持到今天,开了一次庭,没有判离,现在,我认为没有和好可能,感情越来越僵化。甚至已经敌视,如果起诉,我能拿回来什么呢?
协议离婚不成,对方声称要把他近来承包的几个工程转让他人。并且要把婚后房产转手他人,我该怎么办?是否我很被动了。谢谢你们的帮助。
男女双方没离婚之前,男女双方与甲方约定,由甲方卖一个铺面给他们,当时因为甲方提供的协议书说的是铺面使用权出让,双方就没在协议上签字,但男女双方已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铺面也交付使用给男女双方2年多,但未办理过户。现在男女双方法院判决离婚,把一辆车判给男方,铺面判归女方并由女方支付50000元给男方。现在甲方以
第三者但没有实质性的证明可以证明,房屋由男方父母付首付,我们自己还房贷,房屋装修和购买家具的钱都是由我父母出钱,由结婚当天的录像可以证明由我父母给我的装修款项,现离婚是否可以返还父母的装修款,财产我能分多少?另夫妻财产协议没公证是否有郊? 男方有第三者,房屋是婚前购买 财产协议注明房屋归我所有
我在今年一月办理了协议离婚,现在存在财产上的纠纷。 1.我们房产评估是完全听我老公说的,评估有悬殊,希望重新评估,还能吗? 2.房子的归属能否再变更一下? 3.我们在婚期间有一套按揭房,已经购买,但房产证还没有发下来,是我老公的一个人的名子,现在才得知的,当时我们想赠予给我们的儿子,儿子还小,上
律师你好: 本人伤偶与离异女于2003年12月再婚,婚后男方父母的房产于2004年4月拆迁,拆迁时男方父母的房产写明原老房继承给男方XXX,并盖有街道盖章证明,拆迁原老房面积调换与人口面积相结合,每人口面积25平方,安置人口5人,独生之女加计一份(独子是本人与前妻所生),按6人口算,5人以上可以再买25个平方,实际
律师您好,09年本人父母协议离婚,离婚后财产已经分割,但是碰上土地征用拆迁,政府因为拆迁的原因不让双方的户口分立,导致拆迁补偿无法分割 补偿中有一块为新的建筑用宅基地,现已经建房,那新房的归属是谁的
我是一个再婚家庭的妻子,是老公的第二任。他有一个儿子,前妻所生。我们夫妻现因感情不和要离婚,但是老公把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都写在了自己儿子名下,请问我还能分到这些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