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今年3月21日因脑出血一直重度昏迷,她名下有一笔理财产品3月31日到期,我和父亲4月3日到银行要取出这笔钱时被银行告知密码有误(据父亲回忆密码就是开户时的密码,我们推测是由于银行系统升级造成密码无效的),银行要求本人亲自或授权他人挂失才能取出钱。鉴于我母亲的情况,请问我父亲能否代替母亲进行存单挂失?银行是否有权要求母亲合法继承人(父亲、哥哥和我)出示公证书,并说明对该款项使用无争议呢?
一方有退休工资,另一方没有生活来源,存款又存在有退休金的名下,对方又不肯拿出来,怎么办?还有一个问题,如自己名下有部分存款,但没有固定收入,已经六十岁以上,能否要求子女及配偶赡养?(配偶有固定收入)
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有依法享有自由支配其名下所有的山林土地的权力
在原告分家分负担的那个年代,对于分家如何来妥善处理经济上的分歧,还缺乏具体详细的法律规章制度及手续,所以当时都是口头协议和族人的作证为依据。而如今的主要矛盾也就在于原告当年缺少合理拥有应属于自己的山林土地的证据,可是证据何来?母亲是证人,妹妹是证人等证据却在第八条中被这样认为:“被告和第三人认为原告
夫妻离婚后,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私下借款用于矿山投资,投资失败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找不到其人来像妻子索要债务是否要偿还。之前有让其共同像其中一个债务人签借条,妻子不同意,并反对其去投资。所借债务并不全部用于投资,还有部分用于赌博。 是债权人向妻子追债 如果妻子也对外有负债,资产不足以还债,怎么处理
因为丈夫在外作生意六年多了,可丛未拿回一分钱给家里,做生意赚的钱全部用到其他女人身上去了,而老婆又不能与丈夫大吵,因为儿子快到结婚年龄了,怕影响儿子找媳妇.所以,只好与丈夫分居生活。对这样不顾家不关心老婆和孩子的丈夫,老婆是忍无可忍了!老婆只好提出与丈夫离婚!请问:单方面提出离婚能办理吗? 因为丈夫不肯离
结婚前碰上拆迁,婚后才拿到房子,并且这套房子产权证上只写了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是夫妻双方共同装修的,一旦离婚的话这个房子女方有没有份,根据目前的新婚姻法,女方应该需要办什么手续来维护她自身的利益,(比方讲,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