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我去北京京科银康医院看银屑病,在他们医院花了差不多1万5,但是回来之后到了3月底,这个病就跟没去治疗之前差不多,但是开始没去治疗之前我打电话咨询的时候,他们口头上说,在他们医院治疗,这个病可以维持个十年八年,这样的差距让人很无奈,1万5难道换我几年的健康换不到吗?他们这是属于什么呢?现在我想打电话到他们医院,都是跟我说,你留个联系方式,我们专家会回复的,等个一个星期也没人打电话给我,他们是在逃避?他们没法解释了?而且他们透露我们病人的资料,在他们医院看病回来以后,就会有很多自称是他们医院的人,说什么什么的,目的就是推销他们的假药,骗取我们的钱?现在我也非常恼火,但是我也没有办法?他们比强盗还强盗,受国家保护的强盗,难道那么多病人的钱就让他们这样给弄去了吗,求帮忙,我虽然心里和不舒服,但是拿他们没办法,我不能拿个炸弹去炸了他们医院吧?
你好,我是沙坪坝远祖桥小学的一名普通教师,刚怀孕时就出现了先兆流产的迹象,医院出示了诊断证明,要求卧床休息一个月,然后我就请假向校长请假,但是校长说,我出示了医院的诊断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出示挂号单,医院的b超单,尿检,查血之类的所有凭证,感觉完全是不相信人,太侮辱人格了,请问我可以拒绝提供这些东西吗
有点麻烦。我老婆在光明顺风妇产科手术生孩子但手术后血压一直在降。他们说我老婆心脏有问题,最后叫内科医生上来做心脏测试,都没问题,就叫119转到강남성심병원 (医院名字)又做了心电,血压测试,都没问题。后来这边医生说肚子有积血,可能里面那里血管破裂,后来xh重新做完手术医生说没有找到什么血管破裂,肝,心脏
律师你好: 我是为我母亲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2010年的9月我母亲因车祸住进了医院。当时的检查是骨盆五处骨折,左小腿已折,其它属于小伤,所以在这里不加以说明。当时医院说左小腿需要接钢板治疗。说一年愈合后再回院进行钢板的拆取。可一年后回院检查发现小腿的腿筋也已断两根,韧带也有损坏处。在这一年中,我们都是精
我吉林市龙潭区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花费5200元,疝气手术,结果报销了800元,不是报销70%么,请问这合理么?
我今天不小心把医院儿科给小孩做雾化的机子上的接头弄断了(就好比洗衣机上那种插软水管的接头),然后雾化导管就插不上了。当时我家小孩在做雾化,我不小心碰了一下机子上的接头就断了,我是不是应该把机子返厂维修(厂家说可以修,换个部件),而不是给医院买个新的?具体我应该如何?
律师好,请问女职工怀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去医院检查。那么占用的工作时间是否属于正常上班还是属于病假或者事假。占用工作时间去医院检查单位能扣工资吗?如果去医院检查算正常上班,那么法律上对去医院检查的次数有没有具体要求?谢谢
承运过程中没有将顾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属于司机违约的,在赔偿问题结束后,(当然前提是已经带乘客就医且赔付了医疗费及药费等相关费用)(事发当天乘客自述的身体部位有不舒适的都做了检查并且医生也出了报告及病厉)24小时过后,乘客又提出其他部位不舒服,甚至会说他全身不舒服,还要赖着让司机给看怎么办。向这样已经赔偿
请问小孩在北京朝阳民航医院出生的,出生证遗失了,在哪补办?要什么材料证件?多久能领取?弄丢的出生证上母亲的身份证号码写的是第一代的号,现在第一代的号过期了,更换了第二代身份证。补办出生证时要特别告知一下吗?(新旧身份证号码不同)
律师朋友,你们好,我老婆在怀孕38周时,区妇幼保健院B超显示胎儿肺动脉增宽,但他们并没有告知这个结果有什么影响和后果,而是让我们继续观察;40周B超,他们竟然没检查肺动脉相关,然后只是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分娩反应的话,就到41周过去催产;直到41周,我们去办了住院手续,准备催产时,他们重查肺动脉,发现确实增宽,然
如果员工在厂里感到不适,其女儿带他回家检查,去地区医院检查没有问题,后来还说稍微好点回来上班,但是后
如果员工在厂里感到身体不适,其女儿带他回家检查,去地区医院检查没有问题,后来厂里领导打电话去问情况还说稍微好点回来上班,但是后来还是很难受,去大医院检查说是脑溢血,后来再昏迷,至今一个礼拜,此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公司应不应该承担所有医疗费,需不需要承担什么其他赔偿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