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子租给做理疗的,合同注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事,但租房者从事了非法卖淫的活动,我并不知情。近日治安科的人员电话通知我要我过去接受处罚,想问问,我应该如何应对?另租房者现在找不到,联系不上。
我爸是一物流公司的货运司机,在给客户送货途中被公安拦截,查出货物是假冒的洗发露瓶子,因为瓶子是用纤袋子封口包装,并且公司禁止私自拆开客户货物,所以并不知道是假货。请问这是否违法?
离婚前我是户主,前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托关系将我的户主更改,是否违法?
离婚前我是房主和户主。判决离婚时,房产因没有交付使用没有判决归属哪一方。现在离婚已经两年多了。 房子下来了经法院一审判决归女方。现在我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驳回了原判,发回原审理机关重新审理,传票已到手只是还没有开庭。这个时候房主还是我的名字。 这时发现,前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户主托关系改
本科生,考有国家教育局认证的教师资格证(非学校在职教师)。 因失业在家,生活无补助,现在有学生和学生家长主动找我补课,四个人一起补。这种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法规?如果触犯,怎么避免?(打营业执照?如果打执照可以不借商铺,用居民住宅作为教室吗?)。 现在学生成绩不好,就是怎么补也补不上来的那种,在学校
我是个卖家电的人,我卖出去的家电别人不拿户口来,我套用别人户口来上家电下乡系统。但我确实是卖掉了家电并且把补贴也给了购买者。这样我把另一个人的户口上几个家电的卡,这样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具体有多严重?属于什么罪行?期望回复。谢谢!
律师朋友,您们好! 对我这个事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我不是很清楚,我只是想问一下,法院发出法院通知给邮政储蓄所,在我的账户上下走2000元,而我本人是在时隔一年才知晓这件事,经咨询,邮政储蓄所告诉我,他们是配合法院工作,在提取钱时无义务通知我,而是由法院给我发出传单通知我。摆在我面前的是,我没有收的
由于某种原因电脑暂时被隔离(电脑被综合办人员控制起来,我暂时无权接触),近日公司综合办人员借信息安全报备登记名义通过公司信息管理部,将我个人电脑解密,并随意翻看电脑硬盘中的内容,包括所有的邮件,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她们真实目的,也没有任何谣言出现,但不知道这种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随意解密电脑并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