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在重庆农村,今年林权换证。结果出了纠纷。事情原因是:有一块荒地,就在我家的土块与河之间,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十几年前,要求荒山植树造林,队里规定谁栽树谁受益,当时我父亲和队里一个叫张维海的五保户各自栽种了竹木,其间由于界限问题一直纠纷不断,队里曾出面解决,几年前,张维海死亡,社长将张维海的林权地0.02亩(紧邻荒地)由侄子张新国继承,原因是张维海生前,侄子曾照顾,并安葬,张维海林权老证由张新国保管。此次林权换证,张新国的林权新证上要加上继承的张维海%E
此次林权换证是老证换新证,张维海的老证上面积经过多次涂改,队长故意将数据写成0.4亩,说是因为老证数据看不清楚。在我父亲询问荒地如何处置的时,队长隐瞒事实,说依然没有处理,谁也没有填,结果是已经填给了张新国。
我们是一个只有三十多户组成的社,共有山林两千多亩,在八十年代左右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村里私自伙同上面办下我们社两千多亩山林林昭为村里所有,近年来国家要分配山林到个农户手里,这时我们才知道山林的所有权不是我们社的了,这时我们上告让县里撤回村里私自办下我们社的林昭,我们已经走了所有的法律层续,现在到了北
宋律师你好,我2000年4月承包了村上的远耕地合同为70年且以公正。今年林改村上要求重新填由镇上统一拟定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合同内容改变2000年填的合同内容。不填不发林权证,这个合同合法吗、不填行吗。【林地有1000亩且以成材】
我家2008年领到了林权证,可是邻居2009年也申请到了林权证,并且把我家已经确权的林地划去了一半,要我家把林地让出,林权证是同一单位发放的,只是经手人不同。请问律师法律上,这事在法律上该怎么解决?谢谢!
我与1992年在村委会的委托下投资为村里挖鱼池修了一条小路。当时村里说使用权归我。我就在路边种树鱼池养鱼。现在大树需更新,某村民说他有这地方的林权证(82年的)不让我种,还把树木给毁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没有协议,现在有老村委会的证人。
本村历代祖先耕作的山地,曾在1964年由两大队重新划定了山界线,并签订的《协议书》,在广东省1978年出版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上亦能反应出我村的山界范围,之后一直按界线耕作,直到2005年,一大队的一村以《协议书》表述不清提起纠纷,协商后以《协议书》为依据提交森林调处进行处理,但森林调处办断章取义、胡乱判决,把原属于
我家于1987年农转非后,93年把老房卖掉迁到本县城居住,95年我爷爷去世后就把土地和山林由买我房子的主人带管。但现在他有了2008年的我家的土地和林权证,我家只有82年的土地及林权证,我家的土地及林权还是我的吗?
我方向人民政府提交一份林权争议申诉书,现已受理.(现在因对方对此处林木进行经济利用,我方要求政府对其制止。现政府下来调解说这不属于林权纠纷,因为对方有林权证。政府只能建议对方停止。 ) 请问这属于林权纠纷吗?有关部门不能强制对方停止对此处林木施工利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