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以我的名字存了一笔钱,婚后几年因为存款到期问题进行了多次续存。请问如何证明这笔钱是我个人婚前财产?
父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有我们一家三口的名字(按比例分配),父母还贷,现在房子还未交房,房产证自然也就还没办下,如果在交房之后、房产证办下来之前与另一半登记结婚了,如果不做婚前财产公证,我所占的份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新婚姻法取消了结婚N年后一方的房子自然归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规定,那不
如果婚前买房,以我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但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也尚未还款),如果现在要结婚,应该如何证明婚前财产?夫妻双方自行签订协议即可?还是必须要去公证处做公证?或者请第三方做证人,可以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吗?请针对这几个问题详细解答,谢谢!
老公于2003年按揭购房,2007年我们俩登记结婚.按照规定,这房子属于我老公一人所有,从2007年领结婚证之后到至今的按揭部分属于共有财产.因为如果想在房产证上把我的名字加上的话,按照宁波的政策是必须要把余下的贷款还清了才可以.所以想以协议的形式将这房产规属权转变成我跟老公的共有财产(我50%,老公50%),这个协议应该怎么
银行在呆账核销中,对法院裁定证明、财产(或遗产)清偿证明应如何取得?
案例1:借款人李某系XX信用社职工,自己借款10万元、在职期间发放冒名贷款10多万元,借款后李某由于侵吞公款负案在逃已有6年,该人无其他财产,在核销上述借款时要提供法院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如何取得? 借款人死亡,借款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家里仅有农村土房一座,且家中有妻儿,生活相当困难,请问在核销此类借款人
男要求离婚,现有一个十月大的儿子,和父母婚前买的一套住房,存款三万元,这样的话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男方;罗先生, 女方;裴女方已对男方感情造成破裂,无法再继续维持婚姻生活,无奈之下选择离婚。应该由谁提起诉讼?儿子应该归谁?住房是不是应该归男方所有?因为这是在男方结婚之前给男方买的住房。
本人未婚,得到一笔钱,不想让对方知道,过几个月就登记结婚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让银行的存款是婚前个人财产??不想做婚前财产公证。我听说,“假设我1月1日存了3个月8万,1月5日登记结婚,等过了3个月到期,这钱如何证明是我个人而不是夫妻共有呢???”拜托了,这钱是过世的父母留给我的,可并没有写遗嘱,所以请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