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9岁,男,痔疮断断续续发作2月左右,今年2月由女儿陪同到医院看医生,医生要求做痔疮手术,在医生的一再劝说下,我答应手术治疗。如今住了一个多月院,花医药费5万多元,曾经5次上手术台,每次手术3天后,一拔肛管就流血,开始慢慢流,过一会就流血不止。在县医院进了四次手术室,第四次手术后,医生要儿女晚上十二点钟立马将我转到市医院,他们已无能为力了。业内外人士都说痔疮手术是小手术,术后一星期出院。我进院只是便血,为什么术后却流血不止?医生既然没有办法医治我的病,为什么不早点让我转院,却在该院四次手术后转院?转入市医院后被确诊为肛门糜烂(时间长了导致的)是让我做实验品,还是想送我去西天?如今儿子因操劳过度突发心脏病也住进了医院。我所受的痛苦,压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如今我饿了一个多月没有吃,靠营养液,汤汤水水保命,还要躺在床上数月。儿女们请假轮流日夜守护我,我们全家人精神都受到损伤。七八十岁的人一月内5次进手术室,三天两天鲜血流个不停(医生没有说明流血原因),没有病死,也要吓死呀!请问律师,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还我一个公道?谢谢!
我于11月4日下午因为痔疮脱出无法回位,到医院求医。医生通过麻醉人工帮助按回。此后3天每天打吊瓶5袋,因为医生说暂时不能手术,于是11月8号出院回家。可是在住院结算单上竟然有手术费1510.80元,其它西药费为1495元,连同其它杂费合计4132.91元。而且病历上竟然写着:下行痔切除术,手术顺利。自己要求打印出费用详单以后
我今年在武汉做了痔疮手术,但未住院,一共花了四千多。能报销吗,报销多少?我的医疗保险是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的。
刘巧根, 男, 32岁,青皮头型,五官端正,身穿黑色羽绒服,脚穿青色棉拖鞋!身高165厘米左右!溧水人士! 在十几年前!过年的时候,被人叫去看烟花是否引爆而不幸炸伤,从而影响大脑,得了精神病!看了好几家医院都不好!钱看完了,回家后派出所让关在自家建的房子中!一呆就是十几年! 今年二月底借钱后在南京脑科医院
法院的执政效率是多少?到底中国的法律是否还具有强制性?而人的道德又何在?公平、天理又还有吗?
当时车上共三人:甲(司机)、乙(工人)、丙(受害者)。都是厂的工人。外出安装返回路上,不慎将车堕入沟里。其中甲乙两人安然无事,而丙因车上工具压得伤势严重。经桂林市人民医院外二科吴显培医生诊断 1.胸口椎体爆裂性骨折并移位;2.脊髓损伤并截瘫;3胸挫伤;4.蛛网膜下腔出血。 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造成一级残废
你们好,我在一家正规的医院看病,碰到医生私自收费,违规操作,导致我在她医院看了8个月的病,没看好,到别医院上5次药,发100元,治好了,我好气愤啊,到她医院去讨公道,要我发的医药费和精神补偿2万元,她们看到证据后,也认可了事实,说给解决问题,3个月也没解决,就是找没给领导汇报,或说领导在研究等等,拖啊,我
政府今年征收了我的农田,当时承诺了给按置房2间,是口头承诺,现在我的房子已经在建了,政府又强制要拆,说是超建,找到政府多次协调,政府人员说怪我们自已当初没有叫政府写字据盖章,口头承诺不算,也有超建的政府却同意人家建房,我们平头百姓一没钱二没人,如今是有理无处说我们想要收回上次征收的农田可以吗?强制拆
我于2012年2月26在医院做了痔疮手术,也签了合同,可一个多月了伤口居然没愈合,于是转去人民医院检查后医生说我可能再次做手术,就是说我之前的手术没做好白做,然后我去原来那家私人医院问医生她居然还说伤口愈合多的很不错,我想问我要是需要重新做手术的话是不是可以要原来那家医院赔偿我原本的所有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