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使用证是土地2轮承包时是我的名,当时父母健在,前年父母去世了,在此前老人跟我一起生活还有一个残疾哥其它兄弟都不管,去年政府把土地占用了,给的补偿款他们都要来分他们各有各的地,要分老人这一份,可以分吗?谢谢。
老人跟我在一起生活20多年,他们一分钱不拿,老人去世了都来分,地是老人死后占用的。为啥有的说土地补偿款算遗产,有的说不是,依据是什么?望答复。谢谢。
我奶奶死了十年了,有那么点地是活着时候分的,当时没有劳动能力,就写在我爸的名下,我家一直种着。 现在土地征用了,发下来的补偿款,其他几个女儿来要,说是土地补偿款算是遗产? 据我查资料说土地补偿款不是遗产,但是法院说是遗产。法律资料表明,不是遗产。这事到底是不是遗产?
爷奶活着时分到了土地,年龄大了就归三叔家抚养,其他儿子拿养老费,去世了大家平摊钱。地归三叔种。老人死后土地被占,土地补偿款应归三叔家还是算遗产大家平分
我和爷爷奶奶平分两套房的三分之一作为遗产(公有住宅使用房不能拍卖小产权),爷爷奶奶迟迟不给补偿款,按评估标准我可以补给他们三分之二我要房吗?
我是连云港的一个农民,我们这边的土地补偿款其他的地方都是一次性发放,我们这边改为,按年发放每年发放的还不到利息钱的,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可以给个解答吗?我们感到很困惑。
我们老家现在正在动迁,家里的耕地主要是水田,现在家里有97年签的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共有五口人的地,父母和姐姐哥哥还有我,姐姐95年嫁出并且97年因病去世了,现在村里对于土地补偿上只给四个人的补偿款,请问村里这样做是否合法呢?
我父母在世时,1982年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我家一共有4亩多地【我以劳力身份分得了1母承包地】一直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父亲母亲与2001年-2005年相继去世后户主变更为我。在2007年11月我家的土地被征收后,我已户主的身份去领补偿款,但遭到村委会的拒绝称 ;【这笔款不能给你一个人】经过上访才给了我自己的1亩征地款,距今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土地征收补偿金你看我家能享受吗?事情是这样子的,我祖母、叔公(二人均已去世)和我叔(土地证显示为户主)于84年在村里承包有土地,去年国家征收到了,村委把三人名额的土地补偿款都打到了我叔的名下。我父亲一直在外工作,无村里户口,也没有承包有土地。我叔九几年左右也迁户口到城市了。叔公无儿无女,
83年爷爷奶奶承包土地,2000年时都去世了,爷爷奶奶的土地一直都是叔叔家在种。(叔叔一直在农村是农村户口,我爸城市户口)。现在农村征地,爷爷奶奶承包的土地补偿款算是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