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工人工亡,企业给予工亡抚恤金,该工作有子女,有父母,有配偶,给予抚恤金的时候是否需要所以当事有在场?若给予配偶了,企业是否有风险??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在2000在建行基建科做(消防中控)工作。在2004年建行成立物业,将我的档案转移给物业。2006年建行消防设备资产更新,将(消防中控)承包给私企,同时将我的个人档案又转移私企管理至今。我已经在建行工作10年了,现在的遇到的困难是(建行给的工资是2000元,转到物业,再转到私企,私企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也施加给我
我以前为个人独资企业,名下有采矿权和相关采矿设备等,现我想将其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请问如何过渡资产和办理相关手续?
我现在挂靠在一家企业下用他们的文网文包括相关的运营手续 运营由我来运营他们公司不参与 这个盈利的钱也不走公司的帐户 直接走我私人的帐户 我每月给他们公司交租用手续钱 我们之间没有签详细的合同 但是我所运营的业务都是以他们公司的手续代理下来的 他们公司出面来谈的在谈的过程中我没有出面 我们之间口头协议就是他们
现在我公司说要征收我们风险保证金,任务百份之95以上就不扣罚,中途辞职不退本金,百份之一百以上有奖励,这做法对吗?
现在我公司说要征收我们风险保证金,任务百份之95以上就不扣罚,中途辞职不退本金,百份之一百以上有奖励,这做法对吗?
企业办理第二笔贷款时,抵押物不够,追加个人名下房屋为抵押物,土管局不给办理他项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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