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哈尔滨地区的农村,住的是平房。有一开发商要在距离我家南面27米处建一座四楼,楼的东西长度为80米。按哈尔滨的地理位置和冬天太阳光的角度来计算它一定会遮挡阳光的,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能阻止不让他建吗?
谢谢,不过相关部门说这个建筑与我房子的间距达到了新建筑的1.8倍是合理的。请问这样的说法正确吗?
我和前期已经离婚(终审判决)可是她又以我的住房公积金还没有分割为由起诉,我住房公积金一共15000元,她要求分割一半,我说我同意她有份额,但是现在公积金不能提现,要等到我退休才可以给她,可是法院没有听我的意见,还是判决我给她钱,是从她给我的得到的房产债务里直接扣除,这样我又要多偿还别人的现金债务,还要买
首先感谢百忙之中抽时间答复我问题的律师。 下面就我的案例,我简单的描述下,今年3月,我母亲将我父亲名下的一处房产卖给一位刘姓女士,1月27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收取对方一小部分订金后,口头约定3月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当天,双方因为住房维修基金问题发生分歧,没有达成交易。对此,我想咨询律师几个问题:1,二
我父亲05年去世,今年住房补贴刚下来,去公证处咨询得知,还要出具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但他们二老早在我父亲10几岁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距今已经40多年,而且还是在外地,肯定找不到当时的证明或者任何证人。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除了上公证处办理这么复杂的手续,有没有简单一点儿的办法?比如我母亲和我父亲的单位直接
房产证是母亲的, 现在父母因矛盾太大不让住了, 我也无处可住还有周岁小孩。问房产有子女的份额吗最少有住的地方!!!!!!!!!!!!!
我们单位内部有一栋住宅楼是没有房产证的,现在要拆迁了,盖成高层,我现在在别人那买下了一间,但是以前户主已经签过同意拆迁字了,请问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交了剩余的补差价的房款,单位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应该有责任写我的名字的吧?我已经向单位房产科说过我们已经买过来这间房了,要是单位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不写的我
您好,我是公务员、、、我用公务员的身份帮朋友担保了一份邮局的商业贷款,,他还款日期还没到,在这期间我能不能用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买房?
我老家在农村属城郊区,父辈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一土木结构的房子,现已成危房,报经有关部门同意拆旧建新,可我们自己又没钱修楼房。有一小开发商愿出钱来修,修好后一人一半,他那一半将卖给别人,请问;我家能和他合伙吗?今后有什么后遗症比如政府征用拆迁什么的问题?需签定什么合同来保护自己?父亲己88岁了,儿女能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