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土地能不能作为医药费的赔偿 法院有没有权利将土地判给伤者 作为医药 误工等一切费用的补偿 我是被告人的亲外甥 我用什么办法能保住我小舅这个唯一的生活来源
我是原告,因被告故意拿砍刀向被害人砍数刀,导致被害人心脏及肺部破裂死亡。法庭第一判决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14万,我们不服,我想咨询一下您,我们再次上诉还能有其它结果吗?
2004年,李莉把我爱人打伤,司法鉴定为轻伤,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归案,因有病,被取保候审;可是检察院不受理我的刑事附带民事有错吗
我母亲和一位40岁妇女发生争执,有推搡的举动但没打到人,现在被害人做完伤残鉴定是耳膜穿孔是轻伤害。目前到检察院阶段。想问一下要是到法院我母亲认罪态度好,法院判多少赔偿就给多少。还会有实刑吗?如果别害人不接受赔偿就要判刑,我母亲会被判实刑吗?
请问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高院判决之后原告方不服向继续上诉,应该向哪一级递交上诉材料能得到更好的解决。 此案件是由于邻居纠纷造成原告方亲属死亡,本是两人作案,可公安机关却贪污受贿只是诉讼了一名作案人员,我们一直不服判决,今年初河北省高院又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我们不服向继续上诉,所以不知道该上哪一级
我是09年8月27在泰州转盘路口被邢某 马某等四人殴打,经路人报警,四人当场抓获,在派出所里关了一夜就被放了,经过法医鉴定,已经构成轻伤(轻伤六级),在医院里对方就拿了3000块钱治病,其余的都是我自己的,伤好后,经派出所主持双方多次调解没有成功,在泰州东进律师事务所请了一位律师,因为我家是安徽的,来回不方便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我们是原告,对一审判决的刑事、民事部分均不服,该怎么办?上诉吗?一审判决是中级人民法院判的,那么上诉书是递到中院再由其转交到高院,还是直接递到高院? 高院重新审核时是只管民事部分,还是对刑事部分也要重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