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伯是多年的精神病人,没有成家无儿无女,一直是我父亲作为他的监护在护理他,现在根据新农合医疗政策,国家可以对精神病人进行免费医治,但当地政府说如果送我三伯到精神病医治,就要让我三伯的房产充公,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
您好,朋友的先生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她于今年2月份起诉离婚,在等待传票期间,她先生在3月22日精神病发作把昔日哥们的一只眼睛打瞎,现尚在精神病院治疗中。 朋友现涉及2个问题想请教律师:1、没有离婚期间发生的刑事案件是属于婚内,她还是监护人,是不是由她承担所有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家里就有一套生活居住的房产,属
我哥有精神病,在一零年五月份由于精神病发作打了邻居(女:46岁)一拳,邻居腰部有点红肿,我们将邻居带医院看病治疗。当时去医治时医生就对邻居说有骨子增生,红肿消去后邻居在次要求给她看病,照片后一切正常只有骨子增生病状,我方拒绝治疗,后邻居扣留了我方的一辆摩托三轮车,因考虑邻里关系此事我方未与他们追究,后
我姐夫一直和我姐不和,现在再闹离婚,我姐夫有轻微的精神病,到我家拿刀把我妈砍了,头上破了!住了一星期。当时也报案了,但因我姐夫有病把他抓了就放了,说是现在还在处理!请问这样要怎么处理,要是赔偿,赔偿金该怎么算呢?这种状况能不能办离婚? 男方婚前就有轻微精神病史但因女方不知情,婚后发现生活无法继续,今
前几天,我小姑姑在卖水果,突然,A冲过去砸坏了小姑姑拉水果的电瓶车,还打了我小姑姑两个巴掌,报警,A家属说A有精神病的,派出所就不处理了,现在A又扬言,不止要打我小姑姑,接下来还要打我妈妈,这两天,A和A的姐姐两人到处找我小姑姑的人(我小姑姑经常在各个村里卖水果),要动手打她,报警,派出所又不处理,说什么
精神病人在清醒时犯罪的,按法律,结果是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个民事赔偿责任人是谁?有母亲,没有配偶,没有子女,有哥哥两妹妹,谁来赔偿?没有监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