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和一个女的订婚,当时给了4万礼金,2w首饰,摆了10桌酒,现在女方和我闹别扭之后,全家人不接电话,又以我先提出分手以及为我打过1次胎为由,拒绝返还礼金以及首饰, 我想知道我跟她家打官司大概能要回多少,有什么是不能要回的,还有一些什么证据能作为呈堂证供,订婚的礼金和首饰媒人都能作证明的,还有就是如果对方
我和徐静华订婚一年多了,本来打算今年农历十月分结婚,谁料想因为我骂了她二姐及家人,就这样对方二姐一气之下先骂我的家人,骂了之后对方给我们结局,并切我们给的订婚礼金以及见面礼还有衣服钱都没归还,我是否应该上诉/
本月,河南开封一个农村,男青年与女青年通过谋人介绍相互认识,相互见面后,大概无什么问题,三四天后,即进行了下礼金,就证明两人已经定下来了,礼金一万六,再加上定后又给女方买了衣服及手机,总共消费了差不多两万元,但十几天后,男方提出要分手,但是女方的结果是男方提出分手,即财礼钱一分不退
我跟男朋友确定了结婚日子,也发生关系了,我们酒席也定了,亲戚朋友也也请了,但是结婚前几天男友提出悔婚,按我们这习俗男方提出悔婚,不退礼金,我买的家电已经在他家开封、安装使用,男方提出退还礼金,我应该如何来维护我的权益?
急:在农村通过相亲,南方交婚前定金,最后南方不愿意了,请问按照法律来说,女方应该退还礼金吗?如果退,应该退多少为合理?谢谢
本人家住赣州市兴国县**乡,本人与女方是自由恋爱,2012年3月11日,女方家属到我家定亲,我家征得女方本人同意后支付给女方家属4.7万元礼金。3月14日征得女方本人同意后前往县城民政局进行注册登记结婚。这段时间,女方在我家住了两个晚上,一晚上分房睡,我要她考虑清楚,第二晚,我们没有过夫妻生活。 3月16日从老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