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父亲给奶奶写了份赠予协议,房屋和钱款,现在房未过户钱未给。 父亲想撤销赠与协议,这个要如何姓氏,是要到到律师事务所备案,发函。还是要到法院起诉撤销。如果到律师事务所备案发函,他们之后在打官司要,说没接到通知,不承认,法院是否支持。
我父亲去年重病期间,本家的堂婶伙同中间人同我父亲签订了交换我们的一块地基的协议。因为中间人没有参与地基的测量,这个婶婶给他地基的尺寸。而且事后我测量了地基,发现地基的尺寸有错误。我们原来的地基的尺寸被量小了,而她自己原来的地基量大了。现在我们想取消这个具有法律效义的协议,请问如何取消?
父亲有一处署有他姓名的老房契,但是早已破损不能住,我有兄两个,现父亲要把老房子分给我,希望我重建给两老住,因此我们拿老房契到公证处要公证,没想公证处说要有产权证,而办理产权证需要土地证,而现在政府已经不办理土地证了,因此只能通过拟房屋赠予协议书,不知这种协议书如何拟定?以后由我出资翻建后的房屋,假如
农村房子有房产证(我父亲的名字,80年我父母结婚,86年两人盖的房子),政府协议拆迁,父亲不在家的情况下,母亲被蒙骗签字。签字后房产证被收走。请问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如何撤销?到法院起诉吗?起诉的对象是谁?
被亲戚借了一大笔钱,帮他救急,借据上写了一个月后还。一直拖着不还,到现在已经拖了1年了,实在无奈了,求助法律。,诉前保全时候发现他名下两套房子都在欠款到期后,转让给了儿子和女儿各一套,自己名下已经没有财产了。 请问如何能保证我的权益,完全没办法了么。 跪下来谢谢各位律师了,今天有种想自杀的念头,
委托人私自办理我的结婚证且已签订动迁协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撤销委托人么?
户口下五个人,阿姨一家三口及我和我妈妈,阿姨为户主,动迁初期妈妈和阿姨私底下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阿姨全权代理动迁问题,但强调过不允许用女儿(即我)的婚姻做为动迁时的筹码或私自更改婚姻状况。但是阿姨私底下办理了假的结婚证,且动迁组分房信息里已经显示了我和一陌生男子分到两室一厅一套。我未婚,感觉自己的权
我在一次帮工过程中的人身埙害是八级当时是我老婆签的协议我当时还有两次手术没做我的工资是每月5000多06年的当地银行的打卡记录对方给啦110000元还有两次手术要做颅骨修补和钢板拆除
房产证的法人是本人,而其后继母怕老了不给养了,于是就让法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并报公证处公证,协议大概内容为,如果老了法人对其父母不好,就取消法人的房屋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有母亲自由支配,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这项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承认,如果承认其合法性,如何才能撤销这项协议。请各位律师快速给予答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