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顺德某大型知名民企的一名员工,我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标准工作时制”,即每天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但公司老是在周一~周五晚上、周六、周日这样的非工作时间组织我们员工进行培训(例如找咨询公司的讲师来给我们讲课)。每次都规定不去就要罚款,我都已经被罚了一次(100元)。
我是深圳市 一名物业保安员 在这个公司里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6;00--17;00 都有一些工作培训 我来这公司2年了 非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6;00--17;00) 还要经常接受这样的培训 并且没有任何的加班费用 若不去培训有时还要经济上的处罚 我想咨询一下 这样合理么?
我所在的公司是每月上下午班,现在公司要求员工利用上午的休息时间强制进行培训,培训不给加班费不去按旷工处理,这样做违法吗?
我是深圳市 一名物业保安员 在这个公司里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5:30-16:30 都有一些工作培训 我来这公司2年了 非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5:30-16:30) 还要经常接受这样的培训 并且没有任何的加班费用 若不去培训有时还要经济上的处罚(50元/次) 我想咨询一下 这样合理么?
我同事非工作时间,在工厂宿舍附近晕到,后不治身亡;在电子厂工作了十年,有买社保10年.请问我应怎样理赔? 可以赔多少?找律师怎样收费?
我们医院很小,每个科室只有几个人.平时只有三个人倒班,一天两个人上班,一个人休息.头天上了早晚班的就休息一天.早晚班就是早上8点上到11;30,下午5;30接班上到第二天8点下班.2012年春节加班的时候,临床科室是三个人倒班,每个人上24小时.医院算加班费的时候就只按24小时算一天的加班费.我想问哈这种算法合理吗?我们平时上班算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死亡(一个厨师,晚上在场内住,半夜突发心脏病死亡,已经法医鉴定),家属要求赔偿,需要赔偿吗,该按什么标准赔偿,赔偿多少
现在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到周五工作40小时,周六上班时间6-7小时。按最新劳动法,工作时间已超过44小时,但是每月没有超过36小时,这样,公司需要付44小时以外的加班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