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住的是公房,也就是问公家借的租赁房,一室两户,有2个户口本,一个是我爷爷,奶奶,姑姑,一本是我,我妈妈,我爸爸.关于我姑姑,我这里说明一下,她原先结婚后把户口迁出去了,后来离婚,又迁回来了,后来遇到她们单位分房,又迁出去,然后单位分的房子拆迁了,拿了一笔钱,又自己买了一套住,接着又把户口迁回来我这里.我爸爸10年前就去世了,现在这几年里,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现在这个房子里就剩下我,我妈妈,姑姑3个人的户口(姑姑她一本户口本,我和妈妈一本户口本).并且奶奶去世后,他就把这个房子的承租人改成了她,她来和我们谈,意思是想把房子产权买下之后卖掉,然后我们3个人分钱,我这里有几个问题:
1.如果我们一直拖着,等到房屋拆迁的话,我们是不是比较划算?(房子是楼房)
2.我姑姑她原来已经享受过单位的福利分房,并且单位分的房子拆迁也已经拿到钱了,如果现在这里拆迁的话她是否还能再分到(她是承租人,和不是承租人在分房上有区别吗?)
3.如果没有买下产权,房屋拆迁的时候是怎么样进行的,结果如何?
4.有朋友告诉我说可以以我姑姑她另有住房为由要求更改承租人,这样是否可以?应该到哪个相关部门?
麻烦律师解答,万分感谢
5.有朋友对我说,如果没有买下产权的话,拆迁的时候有可能直接让承租人买下产权,是这样吗?如果真的有这情况,是否要同住人签字同意后承租人才能买?
由于动迁房是私房,1至3楼共有居住地户口8人。 现情况是父母由于男方婚外恋导致感情破裂,且分居已经4年(但仍没办理离婚手续);所居住房屋户口有我及父母共3人,户主为我父亲;房屋经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约150万RMB。 现向各位资深律师资讯,这笔钱按法律应该怎么分,如果发生矛盾相关的民事起诉程序该如何处理,并需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爷爷家的房子带有一个院子,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有,是爷爷的名字,爷爷有6个子女。我爸爸10年前在院子里面又盖了一个房子,盖的房子也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证上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爷爷去世了,房子又要面临拆迁问题,我爸爸的几个兄弟姐妹要分我们家后盖的这个房子,请问他们有权利分吗?谢谢。
我家是武汉郊区的,家里有个2层的楼房,上面还有个小暗楼,后面有个院子,我对我家还的房屋面积不满意,可以提出要求要更多的面积吗?能不能告诉我一下,他们还的面积和我家里的面积是怎么计算的,我家住了我爸妈、我、我奶奶,这最多能分多少户,别人都搬走了,我们这还有几家没搬,我家想搬他们又说小区没有房子不够了,
公公七几年申请的宅基地,当时有婆婆和两个儿子。现在公公去世,大哥已分户另有宅基地房屋。婆婆现在是户主,我和爱人 婆婆在一户. 老房屋三间是我爱人自己翻建的 还有我们婚后建的.现在面临拆迁, 婆婆说是她的宅基地,房屋是她的.请问我和爱人宅基地应该占多少份额.房屋占多少份额. 我们有分家协议 协议婆婆和大哥在一起 我
我家住在黑龙江佳木斯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去年年初所内领导组织建集中楼,要我们这些农民分住的平房建成水稻田,然后集中楼按我们现在的市场价让我们动迁,而我们一辈子住的平房按每平方米200元/米算钱,另外如有房证的每个房证给7500元,请问这样的价格合理吗,我们都不愿动,周边的村屯的人还有朋友都说太少了,现在
农村房屋拆迁时,村民组未经过全村村民签字同意就将土地卖出,这样做是否合法?结婚的女方将户口转到男方,但未得到自己应得的拆迁房屋费(35平方/人),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急需解决,望大家帮忙出一下主意,谢谢!重分悬赏 村民组表示,结婚满三年才可以得到那35平方,不满三年就没有,这样合法吗?针对这种情况
我是15年前来日本定居,户口一直在老家江苏丹阳。而今年由于建常泰高速公路房屋要被拆迁,大队却不承认我是基本户,说我是女儿生。。。请问如何才能讨回应有的利益。
请问以前老人过世时的遗愿,把我原有平房财产卖个小弟弟,说是卖,也就算是给,就给了一万块钱,才过两三年,房屋拆迁,补偿好几十万,这种情况,我还有争取这笔钱的资格么,房照已经过户,谢谢。
1983年我爸爸承包了30亩土地,承包后在地头做有一房屋,现在由于土地被政府征用,因此房屋得拆迁,故政府拨下一笔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突然冒出我的三伯想要分两万块钱。理由是:当初我爸做房子时还没有和他分家,故那房子应该属于共有财产。我爸不愿意给,理由是:房子最初是我爸爸找的材料做的,后来也一直是我们居住,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