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离婚纠纷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离婚了,之后再审省高法依法撤消了二审的离婚判决,当然也维持一审同样判决离婚,那么离婚生效应该是哪个判决呢?是二审还是再审呢?
我在网上买了一个商品,商家说收货后再给开发票(大约是2016年7月中旬收到的),可是到现在(八月初)商家还没有给我发票。在7月底,我问商家什么时候开发票,他说7月的发票用完了,要到八月。我现在(已经8月了)问他,他说订单号可以保修,但是我还是想要发票,就找他要。他问我收据可以吗,我拒绝了。所以我想请问律师,
离婚后,男方违约不让女方见孩子,能否签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离婚后,男方违约不让女方见孩子,能否签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来约束这一行为?
我有个离婚纠纷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离婚了,之后再审省高法依法撤消了二审的离婚判决,当然也维持一审同样判决离婚,那么离婚生效应该是哪个判决呢?是二审还是再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