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父亲是48年参加工作85年离休的副县级离休干部,今年11月8日因病去世,住院医疗费和丧葬费至今还没解决,请问国家和省对这类问题有何相关规定和政策?
我爷爷是1941年参加新四军的老革命,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现已仙逝。请问,现今应享受什么待遇?
父亲去世,继母和4个与父亲有抚养关系的子女将继承遗产,但是关于抚恤金和丧葬费分配的法律政策原则比较模糊。恳求解释: 一、以下几种意见 哪种正确 1、抚恤金参照遗产分割,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 ;2.全部抚恤金为配偶独享,子女无权分割; 3.抚恤金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由配偶享有50/% 另外50%再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 二
我公公是副县级离休干部。他是1949年3月上的班,这次离世,想问一上丧葬费和抚恤金是怎么处理?我公公和我婆婆是二婚,拿了结婚证,一起共同生活了12年。这笔钱,我婆婆有权利拿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