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6月份转租的服装市场里面的门面.租期为一年.因为刚学创业的我不懂.以为跟租门面的人签了转租合同就可以了.没有要求与原始老板见面.现在门面还没有到期.现在因为市场决定把那层的门面全部收回去.租的期间还没有一年.原始老板违反了合同.不但没有赔偿我任何损失.还以我转租门面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为由不给我退与押金.当时我租门面的时候我要求见原始老板,那个人说门面是他租的.不需要经过原始老板的同意.只跟我签了一张转租合同.现在原始老板又说他们之前有签了一张合同.上面写了转租门面必须经过原始老板的同意.不然不退于押金.我到现在也没看到那张合同.请问这场官司我能打赢吗?
合同内容 1 转兑金7万 乙方先付3.5完 剩余3.5万 与房主签订合同是付清 2 如乙方经意期间又转兑其他人 乙方仍需向甲方付清剩余3.5万转兑金 本人是乙方 房租到期 不想在租那个房子做生意了 也没有与房主续签租房协议 也没有转兑其他人 就与甲方协商 将房子交还给他 由他向房主交完房租之后再继续转兑其他人 剩下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我在建筑公司里做财务,我不是财务专业,也没做过财务,公司因缺少财务专员就让技术员兼财务,负责项目的财务工作,2010年11月份公司组织来查账,查账后是账目清楚,后来12月份公司调我去另外一个项目部担任技术员,公司安排了一个人来接手我的工作我也配合并办理了项目财务交接手续我手上的相关资料都
我是房东,租房只有一个收条, “暂收2012年王红飞老板房租费贰万元整是事实,与左邻右舍房租涨价涨房租照补,不可反悔。 承租人同意”经手人 签名承租人签名” 现在被一号承租人房子转租给别人人,通知过房东房东没有反对,但是关于涨房租没有明确说明,房东现在准备涨到三万,现在的2号承租人不承认可以涨房租。房东无
我转包一林地给同乡(5年 ),关系不错谈好价钱,当场付了90%的款,还有10%是打的的欠条说过几天就给(欠条没写还款日期).过了两个月追款,没钱,要钱只给5%多要没有,说当时谈的时候钱够,就这么设计的。之后多次追要,就以没钱过几天为借口,马上快一年了,请问我能否终止合同,并分享他一年经营利润的50%,也就是当初付
最近家里拆迁,发现应该是父亲的房产证,变的我兄弟的名字。我家兄弟三人,父亲1995年2月死亡,母亲健在。我觉得奇怪,调查了原因。后发现,我的兄弟在我父亲瘫痪在床的时候即1992年12月,去房产交易中心,以三万元的价格,买入父亲的房产。我去父亲的单位,调阅了父亲的入党申请书,发现与买卖合同上的签字不相符。合同上
我通过中介租了房子,但事先未了解这房租附近的租金。房租确 定为2300元每月。近期装修时邻居告知这附近楼内基本出租月租 金都在1600元左右,户型一样。我与对门、楼下租户核实情况属 实,月租均为1600元。不过我还没确认这些租户是否新近签的合 同,但邻居说楼上有一户今年与我签约同时期续签合同的,房东
我于09年10月离婚,当时是因为女方有外遇.我们的离婚协议在关于财产分割是这样写的: 共同的孩子由父亲扶养,抚养费由暂由父亲承担母亲有收入时每月付一千元生活费.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套集资房和存款,双方一人一半,其中母亲的财产无条件给孩子.要说明的是:单位的集资房前期缴纳的房款是在我婚前交的,直到离婚一直没修建.离婚一
本人于将近两年前离职,离职前有一笔1.5万元的报销发票交予财务,报销上的相关领导也已签字。但是因为公司内部领导层自己的纠纷,在报销的时候突然说这份报销还需要两个董事的签字,而押后。当时本人已是离职状态,只能将发票上交给财务,财务说碰到那两个董事,签完字就会,做账抵消。可是今年忽然又有公司的律师给我打电
本人前段时间将一个店面租给了A(租期两个月),由于A不善经营,经营半个月以后,将店面租给了B,但是A和B之间完全没有签合同,现在B说当时交付给A的钱不仅是租金,而且还包括了店内的一些设施(例如衣架,店内的服装模特等),A说没有这回事,只是说在租期内店内的设施免费让B使用。 问题1:现在租期快满了,请问B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