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希望您能帮到我,有些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2009年12月份入职进入了一家银行,试用期1年,在2011年7月份左右转正。在这期间产生了一些问题导致我目前想辞职。 具体问题如下:1、共计参加了两次培训。第一次在2009年11月份左右,属于入职培训10天,具体金额不明;第二次是在2010年10月份左右进行了一次综合柜员培训,属于行内专业培训,共计5天,200元/天。 第二次培训结束后分上机和笔试考试两部分,由于笔试没有通过对我进行了待岗的处理决定,在待岗期间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没有任何效益奖、加班费、值班费、车补、路途补贴、年终奖等补贴,公积金也削减了不少,最后发到手的可支配收入300-965不等。(后来又进行过几次补考均为通过) 后来几次和单位发生摩擦,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所发工资太少,除了用于维持基本生活和人际交往,根本不够支付上班的费用(因为单位没有班车,需自驾上班,距离单位有60-70里,每月需耗油500-600元左右),故多次向单位人事科咨询是否可以多休假,少去单位几天,单位人事科说目前对于待岗的考勤没有做过多的要求,是可以的。所以后来我就多日未去上班。第二、因为目前没有岗位,不清楚我的位置有哪些岗位职责,单位领导又多次强制要求我去做一些本属于他人岗位职责且很重要的事情,导致和领导关系比较僵硬,后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我又多日未曾到单位报到,领导直接以旷工名义上报总行,总行最后给我一个留岗待查一年的处理决定。(本行考勤参照国家标准节假日) 因为以上原因致使我想辞去这一工作。如果我辞去工作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您:第一、我的哪些权益可以得到维护?第二、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可以能够得到多少?第三、是否需要交回培训费?第三、如果进行法律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备注:第一、和我同期培训的有很多人没有通过,但是都是老员工,所以待遇上他们比我还是多很多。第二、待岗处理决定书面协议是2011年2月-4月,但是一直拖延至今。第三、本应该2010年12月份转正,但是以考试未通过为借口,一直拖延至2011年下半年。并且早已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日是2013年。第四、待遇从2010年2月至今一直未变。
你好,我是在一家机械国企于2008年7月22日进入单位,签劳动合同,并交了5000元押金,虽然说是押金,他给开的单子写的是培训费5000元,后来到11月份,开始强制休息在家,截止2009年3月开始上班,期间没有工资,3月开始上班后,3月月底由于生病请假一周,4月发工资300多元(我们的工资都是退后一个月给发的!)如全勤的话,实
我是09年7月份参加工作,工作地点在深圳一家分公司,总部在北京。08年10月份在学校招聘时签订了一份 工作五年内若辞职,则需缴纳办理北京户口的三万元违约金。我现在向深圳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人事向我说可能需要向北京总公司那边缴纳当初签订的那份违约金。我想问:1、这份违约金我应不应该交?交多少?2、我能不能通过法
您好尊敬的各位会员以及各位律师, 本人今年27岁,未婚,三级伤残。 我的问题是:本人家中四口人 父母和兄长,家中有400只羊,由于我哥近期要举办婚礼,女方要求彩礼,要家中的400只羊,刚开始我父亲不同意母亲同意,我父亲不同意的原因是这群羊给他们俩了 两个老人怎么办 还有我这个残疾人怎么办 所以就一直坚持没同意,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在单位办理的社保,辞职后我们需要领取社保证,之前单位给我们办理社保的时候并没有给我们社保证,我们离职后跟我们单位索要社保证,但是单位说要我们自己去省社保局领取,请问单位是否有为我们领取的义务呢?
1.本人是农村的,房屋是自己父母建造,如此房屋拆迁后分得新房那么新房男方是否有?2.在婚前男方有房(是商品房),现想将此房卖了换一套房,那么置换的这套新房我是否有分?3.还有一个小问题,就是我们是婚前自拟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呢?麻烦请尽快回复,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些有关于个人买卖二手房的一些相关问题咨询问题。交易地点在辽宁朝阳,由于地区的差异化,朝阳没有三方监管和资金监管这样的制度,但是又必须在当地购买房屋,目前房屋经意看好,总房款是226000,但是就是对于资金的付款方式相互之间有异议,请问怎么样才能充分保证我的利益,我是买方。我的意见是先交付2
您好,我想和您咨询一下关于工伤鉴定的一些问题。我爸爸在一个国企工作,属于合同工,去年夏天因工把左脚大
您好,我想和您咨询一下关于工伤鉴定的一些问题。我爸爸在一个国企工作,属于合同工,去年夏天因工把左脚大拇指头截掉了,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还没有做过工伤鉴定,如果现在做工伤鉴定费用该谁花。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吗?十分感谢您。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我现在有一个婚约财产纠纷的案子,想咨询各位一下: 我是女方,关于彩礼的事。婚前半个月,双方因琐事吵架,男方提出分手,5.5万元彩礼除去各种置办婚礼的费用后剩余1.5万元,一审酌定判我还给对方1万元,购置全部东西归他所有。 一审的事实认定部分欠妥,描述的数字有些乱,但汇总数没有错。整体消费就是4万元。
您好,希望您能帮到我,有些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2009年12月份入职进入了一家银行,试用期1年,在2011年7月份左右转正。在这期间产生了一些问题导致我目前想辞职。 具体问题如下:1、共计参加了两次培训。第一次在2009年11月份左右,属于入职培训10天,具体金额不明;第二次是在2010年10月份左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