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直和我姥爷,姥姥同住在天津红桥区某地的平房,家有一儿四女,由我母亲(家中最小)照顾二老,此房在我姥爷名下,1993姥姥故去,2002年姥爷故去,2003年平房拆迁,家中儿女都口头认定此房应给我母亲(作为这么多年照顾二老的回报),因为是给拆迁款,于是我母亲就领了拆迁款,买了现在我们住的这套楼房(北辰区偏单我母亲的名下),在此之后相安无事,今年(2012年)我舅舅家(家中的长子)说要给他儿子买房,想起当初平房拆迁的事,找我们家要钱。说当初是用拆迁款买的房(北辰区偏单我母亲的名下),此房已升值应该有他家一份。 我有几个问题麻烦请教一下: 1.我家现住楼房在我母亲名下,他们有理由要吗? 2.如果给钱的话,是不是就给当初的拆迁款呢? 3.家有五个儿女此款如何分配? 4.对方起诉的话,法律上对拆迁继承等问题有年限控制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1987年我爷爷在南宁市清秀区买了块地皮,自建了一栋房子。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1990年的时候我爷爷去世了,但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去办理新的房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还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准备要拆迁了,请问需不需要去房产局办理新的产权证?如果不去办理,拆迁补偿方面会
姥爷有一子三女。十几年前姥爷去世。留下几间老房子,后来舅舅把老房子拆除了,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盖了几间新房。农村宅基地没有房产证,现在只有小姨的户口还在姥爷房子的宅基地上。问如果拆迁补偿谁可以分到补偿款。这么长时间了,存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去法院应该立个什么案件。 现在姥姥、姥爷都不在了。那
我姥姥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经过法律途径将房屋继承给四个子女,也就是一证变四证。 我想请教律师,5年后若房屋拆迁,只要手上有证就可以补偿得到一处补偿的房子吗?是否需要再立户? 谢谢律师解答!
爷爷和奶奶共有一套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爷爷的。 爷爷于1997年去世,房产证的名字一直没有变更过。 爷爷的父母已经死亡。 爷爷奶奶共有4个孩子,老四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婚姻有一个女儿,第二次婚姻是从1990年开始的,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并且老四于2000年去世。 现在房子快要被市政府拆除了,所有继承人都同意在拆迁
姐夫家拆迁分得3套房子(老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孩子爷爷,现已过世)如果其中一套房产证上写姐姐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是属于谁的财产?
母亲去世十几年,我大学期间户口农转非调到学校,毕业后因非农业户口没调回家里的户口本上。去年,我爸找了一老伴,至现在还生活一起,但没领结婚证。最近,我们村要拆迁分房,我爸觉得我们家分的房子都应该是他的名字。最后我爸走了我能得到房子吗,我爸的老伴有分房的权利吗?我该怎么让我的利益不被侵犯?
婆婆97年过世后,公公再婚,房子是婆婆与公公所建,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公公再婚后,因后妈的搅合,父子关系不合,现拆迁了,我和老公还有小孩的的平方都被公公和继母拿去,并表示房子不给儿子,我们是否有房产权,应该如何采取法律手段取得,如果不给房子及我们三人应得平方,如果断绝父子关系需要什么手续?急待回复!!
房产证名字是我奶奶的(我爷爷也健在),但是当时是我父亲出资建造的,由于父亲和我自己的户口都没在老家,所以用我奶奶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奶奶想把房子一部分过户到我名下,还有一部分给她养老用,等她百年后再让我继承。现在房子快要拆迁了,拆迁办说我户口没和我奶奶一起不能过户。房产证名字不能做我的话,我奶奶又
律师你好!我家2010年7月由于棚户区改造得以拆迁,我爷爷有2个儿子3个女儿,爷爷2000年去世,奶奶建在。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爸爸是老小,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我父亲负责养老。我家里有两套房产,以前商议老大一套,我爸一套。我大大的房产证已经过户到他的儿子名下,我父亲一直没过户。去年拆迁,我大大不出面,写了
我父母均过世,留下房产一处,无遗嘱,家庭成员还有两个妹妹。此房产小院有一个30平有房产证产权房,由父母曾居住,本人住院内自建一平房15年,无房产证及户口,现此院拆迁,开发公司给予55平米回迁楼房和自建房补偿2万元。请问我现在与另外两个妹妹该如何继承该回迁楼房及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