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家是几年前从外地迁入三亚的公民,现在因开发,本人所在村被征地而赔了约3千万元,所征地为该村集体土地,其他村民每人都分有10万元,而我们因是外地迁过来的,只有当地户口,一直没分到土地的。所以一分钱的赔偿也领不到,请问村委会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能跟其他村民一样,能享受同等待遇?
我是巴南区的,2000年读中专时把户口从农村迁出来,现在老家开发了,我现在的户口在人才市场的,08年是结的婚,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有征地的安置赔偿?
我父母租用七亩地,搞养殖,种蔬菜,租了五年,到今年年底到期,就准备继续租用,原本是跟村队长签的合同,后来他儿子说签下一年合同可以,如果赔偿就一人一半,被逼无奈父母同意签下这份合同,可是没多久通知下来,这块地要被征用,赔偿也下来,在村居委会里,村居委会还要什么打八折,然后队长儿子也要我父母赔偿的一部分
征地后政府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产用地指标售卖后所得款赔偿是给村里还是给征地的农民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征地后政府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产用地指标售卖后所得款赔偿是给村里还是给征地的农民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高速要征占我家100亩的山,93年承包的有合同,也有林权证。96年到20年荒山治理,嫁接过枣树,还打了水平沟,后来因为没人治理,现在枣树成活的没有几颗,现在国家要征用,到底是按荒山的标准赔偿,还是林地的标准赔偿啊?我看河北省征地都是同地同价,所在的地区都有综合区片地价,荒山要按林地每亩价格的60%赔偿,请问我家
政府的排涝泄洪工程,政府征房征地给开发商,让开发商来进行商业开发,政府行文的赔偿标准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政府规定的赔偿标准合理,合法吗?
在贵州遵义地区赤水市,因赤仁高速21标需要租用农田未得允许,趁家中无人时擅自挖掘土地,用于堆放废弃石块和修建乡村公路等,无法恢复原状,按征地标准应赔偿20400元,但只给与租金3000,特求助。
我家核桃苗圃地被修高速路征了。每亩地大概又七千棵树苗。三年树龄。每亩资金投资大概在两万左右。加上我地里三年没收入。现在是按棵赔偿还是按面积赔偿?如果按面积赔偿应该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