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于2010年春节后结婚,婚后一个月女方怀孕,女方在婚后常年以各种理由回娘家。到2011年春节女方带小孩回娘家,直到现在还未回来。从中到她家接过几次,均表示不回来。现本人于2011年10月份提出离婚,因女方户口在淮安,故管理辖在女方那边。今年2012年2月份移交至淮安法院。3月11日女方带她那边律师到我家来,拿走她的衣服,他的律师还在我的房屋里拍照。当时我还想和女方和好,故未想到有什么预防措施。当时他们一群人来,我还特地执行他们一行人,当时他们律师也说帮我们和好。后来女方将小孩扔在我们这边,一行人就离开。现在再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还是称不会回来,还问我要什么青春损失费。 情况:2010年3月结婚。小孩于2010年12月出生。从2011年春节后就未回家。 本人有一处房产,但无房产证,是婚前买的。 请问若女方是否可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和划割我这一处房产? 补充问题:我于2011年十月份左右提出离婚,当时因女方一直未回来,所以外面好多人传小孩不是我的,所以我在提离婚的时候就加一条要做亲子鉴定。女方于2012年3月11日一行人来我家,一口咬定我是因为小孩不是我的问题于她吵闹,才导致她不回家。现在将小孩扔在我们这,要求我们做亲子鉴定。我们想做这个亲子鉴定对小孩影响不好,就不肯做。再说小孩已经回来了,我们也想他回来。可是女方坚持不做亲子鉴定就不回来。还要什么青春损失费,请问我该如何办? 问题点: 1、如果女方要小孩,且问我要支付多少扶养费,这个要一次性付清吗? 2、我的一处房产,女方有权分割吗?于婚前二年前买的! 3、女方要求我支付青春损失费,可我也是受害方,我如何办理,要支付吗?
我有一件离婚案:在梅庄法庭,从2010年8月上旬第二次起诉到现在一回信都没有?每次向主管法官询间这件事,次次都是说:正在办理。请问这件“离婚案”还需要多长时间等待?
男方结婚几年后,男方在好几个地方有外遇,现有一人起诉其重婚罪。男方回来和原配女方离婚,女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婚了,没有得到任何财产。请问女方能起诉男方得到一定补偿么?(男方家有一处房产,但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名字)
一方有精神分裂症,需要开具证明,需到哪家医院开具?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书是否撤销? 一方有精神分裂症。到济南哪家医院开具?
我在外地不想回重庆和他离婚,能不能委托律师全权代表办理离婚案
男方不愿离婚,我却坚持要和他离。因为他爱赌博,借我爸和弟的钱未还,感情已破裂,并且我在外地打工2年未回家
二审判决离婚后女方不服提起上诉,但到现在一个多月了一直不开庭!据说对方在中院找了关系,要一直拖下去!请问有没有相关规定上诉的开庭时间?